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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桃園縣前機要祕書鄒德道貪汙 二審大逆轉緩刑5年

中時

前桃園縣長吳志揚隨行機要祕書鄒德道被訴在2013年收賄,協助黃姓、柳姓、魏姓及蘇姓投資客打算將農地變更為「仁美產業園區」謀取暴利,桃園地方法院依貪汙罪將他判刑7年半,台灣高等法院改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2年,給予緩刑5年、支付國庫100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黃姓男子等《產業創新條例》規定中,仁美段周邊農地得申設產業園區,農業用地即可因此轉編為工業用地,投資成功將有暴利可圖,因此商議由黃和鄒德道建立聯繫管道,柳、魏負責整合土地,說服其他金主參與投資。

 

 

 

他們並以辦產業人名義向縣府申請,過程若遇到行政阻擾,鄒則以縣長名義名義出面排解,以加速申設流程,但因為過程延宕,開發案所圖未能得逞,檢方將鄒男等人起訴。

(中時 )

法界轟:上訴才認罪竟成減刑要件

 

2020-07-02 05:30: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桃園縣長吳志揚的機要秘書鄒德道收賄名車加百萬元現金,二審以其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等由,將他宣判免關。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指出,判決不適當,尤其鄒收受一百萬現金、BMW轎車,金額不小,怎能以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另有高等法院的同僚資深法官直言,「一時禁不起誘惑」竟也成了減刑事由,此判決罕見。

 

收賄金額高 也能情堪憫恕?

 

翁偉倫表示,貪污治罪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通常是減刑二分之一,高院判決此案也採此做法,不過,司法實務是被告若具備良好犯後態度,應該在偵查中自白及繳回犯罪所得,而不是像鄒,一審時又否認犯行,等到被判刑七年半,上訴高院後才趕緊繳回不法所得,以求取減刑,此舉可說是犯後態度不佳。

翁認為,貪污刑責重,法官若認定被告犯行輕微、收賄金額少或禮物價值不高,有可能以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犯罪情狀顯可憫恕,科以最低刑度仍嫌過重」減刑;但本案,高院忽略鄒貪污收受一百萬現金、BMW轎車,卻以「之前無犯罪紀錄、一時禁不起誘惑,觸犯重罪而能坦白承認」等由減刑,並不適當。

資深法官表示,觀察鄒男並未一開始即繳回犯罪所得等犯後態度,讓人對他是否有悔意,打上問號。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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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05:30:00

 

護航投資客開發案

 

〔記者楊國文、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桃園縣長吳志揚隨行機要秘書鄒德道,被控為黃姓投資客護航,申設「楊梅仁美產業園區」,欲讓農業用地轉編為工業用地牟利,竟收受BMW轎車與百萬元賄款。桃園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將鄒男判刑七年六月,但高等法院昨以鄒男只是一時禁不起誘惑等理由,認定其符合「情堪憫恕」減刑事由,將他兩度減刑後輕判二年徒刑、緩刑五年。

鄒德道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擔任桃園縣長室機要秘書,為時任縣長吳志揚倚重的隨行機要,也是桃園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現改制桃園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簡稱工策會)編制內幹事,負責轄區廠商服務、配合聯繫各局處室等事宜。

判決指出,鄒德道的黃姓友人於二○一三年間,有意透過參與申設「楊梅仁美產業園區」,將楊梅區仁美段二十二筆農地轉編為工業用地出售牟利,找上鄒請託,鄒將黃男等人資料交相關官員評估申設產業園區可行性。

鄒後來得知評估結果為該農地並未列管或不得開發,轉告黃男,黃即積極進行開發案,並感謝幫忙而贈鄒男逾百萬元BMW轎車與百萬元現金;鄒先行告知喜歡的車款、顏色,同時將車登記友人名下以免曝光。但最終開發案未過關,檢方偵查後將鄒起訴。

 

二審才吐出犯罪所得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鄒貪污犯罪事證明確,但審理時否認犯行,且未繳交犯罪所得,將他判刑七年六月,並追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二○五萬元;鄒男上訴。

 

兩度減刑 改判緩刑

 

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高院審理時鄒已認罪,繳回犯罪所得,此部分給予減刑;鄒有正當工作、先前無犯罪紀錄,是因一時禁不起誘惑而觸法,此部分也減刑,最後判判兩年、緩刑五年,向公庫支付一百萬元,還可上訴。

此外,鄒德道被控另與黃姓友人期約交付一千萬元賄款,高院認為這部分只有黃男證詞,無其他證據佐證,判鄒無罪。

不違背職務收賄罪的刑度為最輕七年起跳,違背職務收賄罪為十年起跳。

 

前桃園縣長吳志揚隨行祕書鄒德道,涉及在2013年幫忙投資客喬土地,將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仁美產業園區」,並私下收受100萬現金及BMW轎車,但最後仍是變更失敗,去年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昨依貪汙罪判決7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

檢方認為,鄒男當時是桃園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幹事的職位,而且特別是負責縣長吳志揚隨行機要祕書,在縣府內有相當的影響力,所以人家才會找上門,但這已明確觸犯貪汙治罪條例,因此將鄒男起訴。

檢方調查,黃姓男子在2013年時,認為依照產業創新條例,楊梅仁美段一帶土地,可以變更為工業用地,因此若投資成功就可當億元富翁,因此黃男先和鄒聯繫,並由柳男、魏女整合土地,也同時找其他人投資,並向縣府申請變更,並要鄒男在市府裡面動手腳,讓行政流程快一點。

期間行賄的黃男及相關人等,為了感謝鄒男能一路相挺,因此決定贈送BMW轎車及現金,鄒將自己想購買的車款、顏色告訴黃之後,由黃將車輛登記在不知情的康姓友人名下,事後將車輛及100萬元現金,同時交給鄒德道。

鄒男在偵查過程坦承犯行,在庭訊時也曾指出,黃姓友人請託他不只這件案子,他幫忙處理得很好,有一次黃姓友人說「我自己開BMW,要不要也送你一台」,他一時貪心就說好,但覺得有爭議、違法,所以想說登記在友人名下比較安全,這些都被當作鄒男貪污證據,所以被桃園地院判決7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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