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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霞飯店爆商標大戰 家族內鬥撕破臉互告 @newsebc

台南台菜名店「阿霞飯店」,創立64年,傳承到第三代,爆出家族內鬥,原來創辦人吳錦霞2006年退休後,家族原本協議餐廳實體經營權由二弟取得,網購經營權則是五弟取得,但二弟家不滿,五弟家與百貨合作賣年菜,先寄存證信函警告侵權,五弟家也不滿二弟家新設品牌,從事網購,雙方互告撕破臉,引發外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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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30115inv001/

文|顏凡裴

台南台菜名店「阿霞飯店」創立64年,已傳承到第三代,吸引不少政商名流上桌,前總統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文學大師林語堂都曾是座上賓,不料,創辦人吳錦霞2006年退休後,家族卻爆發商標權及經營權大戰,擁有網購經營權的五弟派,不滿取得實體經營權的二弟派「生意撈過界」,憤而提告,法院一審判二弟派敗訴,不得經營網購商城,並需賠償50萬元,二弟派不服上訴,二審農曆年前1月18日二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將開庭。

阿霞飯店由創辦人吳錦霞在1959年設立,從大道公廟埕旁的小店家,一路壯大成府城的台菜名店,2006年吳錦霞因年事已高,加上府城台菜競爭激烈,萌生關店退休之念。

阿霞飯店原始主廚、第一代五弟吳壽春(中)與2位女兒,現在因商標權及經營權爭議,和二弟派的吳健豪互告。(翻攝阿霞飯店網路購物館臉書影片)

不捨關店的吳家人在2009年達成協議,由吳錦霞二弟吳炳雄之子吳榮燦、曹淑華夫婦,出資2,700萬元買下阿霞飯店的店面及實體餐廳經營權,至於網路購物經營權,則交給原始主廚、五弟吳壽春的女兒吳青蓉負責。

二弟派的第三代吳健豪(圖)以「阿霞飯店三代目」接受媒體訪問,但遭五叔、阿霞飯店原始主廚吳壽春否認曾傳授廚藝。

自此家族分成二弟派及五弟派,雙方還簽約明訂「實體餐廳的商標及經營權」給二弟派,「網路的商標及經營所有權」歸五弟派。

阿霞飯店原始主廚吳壽春和女兒經營的網購官網,直接公告和吳健豪接手經營的阿霞飯店切割。(翻攝阿霞飯店網路博物館官網)
一審法院判吳健豪不得以錦霞樓名義在網路販售產品,但吳健豪不服提起上訴,今年仍舊推出網購年菜。(翻攝阿霞飯店本店網購平台)

兩派各自在不同領域打拚,原本井水不犯河水,不料,2020年間,因年菜生意糾紛,自此阿霞飯店家族爆發官司大戰,從地院打到高院,雙方為了阿霞飯店的商標權,已徹底撕破臉。

2020年間,吳青蓉以「阿霞飯店網路購物館」名義和新光三越高雄左營店合作販賣宅配年菜,卻突然接到百貨公司通知,表示收到吳健豪寄來的存證信函,警告其販賣年菜的行為已侵害二弟派擁有的商標權,理由是五弟派使用的商標,只限於網路購物及線上零售服務,吳青蓉卻透過百貨通路做實體生意,已涉及侵權。

吳健豪此舉徹底激怒五弟派,吳青蓉認為二弟派先打破約定撈過界在前,以「錦霞樓」名義用英文名字「A SHA」在網路上經營零售,而「A SHA」就是阿霞的音譯,也是他們網站英文字母,根本是要讓人誤認,居然還敢惡人先告狀,一氣之下提告反制,二弟派後來也狀告五弟派侵權,自此阿霞飯店家族爆發官司大戰,從地院打到高院,雙方為了阿霞飯店的商標權,已徹底撕破臉。

法官則以兩家人的契約內容為審理重點,認為阿霞當初不僅特意區分實體、網路經營權,還要兩家人相互尊重彼此權利,也表明若二弟家有需要,可請五弟家協助在網路刊登店家資訊及菜單,顯然就是要兩家人各好,而兩家人當初也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同意在契約上簽名,自然就該受此約定拘束,因此判二弟家必須移除錦霞樓網站及線上購物網,但二弟派不服提起上訴,官司繼續打到二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將在農曆年前1月18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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