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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剛看到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的報導,我只想說,台灣新聞何時成為只聽信一方說詞就大作文章冠上罪名的低素質?

1.我和對方屬業配合作,過程實屬不順利,消費糾紛的部分也早已委託律師處理,本人從未消失不與對方聯絡。

2.對方公開給媒體的對話紀錄斷章取義,全篇報導只採用對方想要引導公眾遐想的部分?

3.對方聲稱已自聘律師來解決此消費糾紛,叫我不要再和他聯絡,結果自己沒請律師卻去找媒體自導自演?如果有理為何不遵循法律程序?

4.請問報導本身附上我的照片且並未經過我本人授權同意,此作為合乎法律?

最後提醒這兩間媒體的記者,看到此篇文章後請把對我的不實報導文章撤銷否則本人已收集好違法的相關證據並已存檔交由律師準備提告。

(相關圖檔因個資保護法以及肖像權關係已上馬賽克處理)

 

2019-08-30 18:20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在臉書擁有超過11萬粉絲的直播主「Elena 娜娜」,近日捲入詐騙風波;一名青年創業家Jack指出,他與娜娜要合作業配,娜娜卻用業績未達公司標準,公司要逼迫她去當飯局妹性招待客戶,引起Jack同情,預支業配費15萬讓她補業績,事後卻不聞不問,Jack一怒之下報警,娜娜27日被台北市警方帶回調查,依詐欺罪嫌偵辦。

  • 青年創業家Jack。(記者鄭景議攝)

    青年創業家Jack。(記者鄭景議攝)

  • 娜娜用Line截圖稱自己遭到公司逼迫要當飯局妹,接受性招待,還說要去捐卵子,讓Jake動了惻隱之心。(記者鄭景議翻攝)

    娜娜用Line截圖稱自己遭到公司逼迫要當飯局妹,接受性招待,還說要去捐卵子,讓Jake動了惻隱之心。(記者鄭景議翻攝)

據了解,32歲的娜娜本名陳品方,對外宣稱自己年僅27,在總公司於中國的直播平台「魔鏡直播」當直播主,臉書粉絲專頁有11萬粉絲,是直播界小有名氣的直播主,平時也接一些業配廣告為生,被害人Jack就是在找人幫忙業配時與她認識。

Jack向本報投訴,他出示通訊軟體截圖,表示娜娜告訴他,因為上個月的業績未達公司設定的150萬標準,被公司逼迫要去當飯局妹,而且要接受性招待,讓她苦惱萬分,甚至考慮要去賣卵子籌錢,語氣逼真,讓Jack動了惻隱之心,表示可以先預支業配廣告費給她,在今年7月26及30號,分兩次分別以櫃檯存款還有面交的方式,共給了娜娜新台幣15萬元整。

不料娜娜拿了錢後,不但沒有幫他做業配廣告,還從此在通訊軟體中已讀不回Jack,讓Jack越想越不對勁,懷疑自己遭到詐騙,於是創了另外一個假帳號,裝成其他人以類似的方式接近娜娜,令Jack震驚的是,娜娜竟又對他講出同一套說詞,只是這次要的錢更多,獅子大開口就說缺50萬才達標,其他說詞如複製貼上般一模一樣,讓Jack決定直接上警局報案,並在本月27日假意要與娜娜面交約她出來,實質直接會同警方,在東區某銀行前將娜娜帶回調查。

Jack說,他兩次與娜娜交手,發現她手法熟練,而且來者不拒,隨意創的假帳號娜娜都出手,讓他懷疑恐怕還有其他受害者,因此決定勇敢出面,呼籲其他被害者也一同舉發。

與娜娜求證,娜娜用臉書回應,表示一切進入法律程序,與廠商間糾紛交給法院裁處,事後卻發臉書表示「鬼月忘記拜拜一堆鳥事欸」、「說過八百遍我奶沒有那麼大不要拿我照片做外送茶啦」,似乎想把Jack的指控歸類為照片遭人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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