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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isp.cc/b/163-dvI7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507/4XYADROQJBG6TBL3QREZMWLVQY/

《蘋果》查出,目前收押中的阮男自小到大成績也相當好,國中就讀台中市私立中學,高中唸台中一中,阮男是隔代教養,他8歲時,其父親因酒醉意外身亡,其母親即離家出走,他和妹妹由爺爺奶奶帶大,而2位老人家都是領有退休俸的退役軍人。

 

阮男大學唸了8年,奇怪的是,並不是因為成績太差,反倒他的成績都在中上,卻反常地一再延畢,阮男大學時也很活躍,因加入舞蹈社,與女學生有許多互動,且因外形帥氣,從大學到現在女友沒斷過,不過,其親友表示,阮男2011年服役後回到台中老家後就性格大變,幾乎都宅在家,整個人也怪裡怪氣的。 (地方中心張喆喜、鮮明、孫英哲/台中- 彰化連線報導)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12582

上報快訊/蔡宜璇 2021年05月07日

據了解,家住台中的阮男,幼時父親墜樓身亡,母親改嫁之後,他就和妹妹被送到阿公阿嬤家扶養長大。阮男高中時還考上第一志願台中一中,但個性古怪,儘管從小被捧在手心,對阿公、阿嬤始終保持距離,對妹妹的態度也很冷漠;此外,阮男就讀國小時,還曾肢解1隻流浪貓。

阮男在就讀中正大學期間,也熱衷社團活動,不僅加入熱舞社,還籌辦大型舞會、晚會,擔任活動副召。當時阮男身材高瘦,留著一頭長捲髮,但沉迷電玩遊戲,甚至因為不想出社會工作;大學竟念了8年才畢業,就是想一直維持學生身分,讓阿公、阿嬤養他。

 

 

此外,阮男與劉女是中正大學哲學系同學,從大一下學期就談起戀愛,但2人交往期間,劉女單戀1名系上研究所學長,阮男知道之後曾為此事和劉女吵架;不過該名研究所學長竟和阮男同名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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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5:41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國立中正大學劉姓女學生失蹤14年,其大學同居男友阮哲夫因涉嫌盜領失蹤阿嬤存款被裁定羈押禁見,劉女失蹤案再度引發熱議,據劉女阿嬤透露,孫女曾單戀同校同系所學長「阮哲夫」,但兩人並沒有交往,反而是和同班同學「阮哲夫」談戀愛。根據了解,中正大學2003年入學新生確有兩個「阮哲夫」,而且同是哲學系,不過一個唸大學部,一個讀研究所,涉案被收押的是讀大學部的「阮哲夫」。

劉女阿嬤今天向媒體透露說,當年中正大學哲學系剛好有2個同名同姓的阮哲夫,一個是與劉女交往、目前被法官羈押禁見的阮哲夫,另一個則是孫女的學長,當時孫女曾單戀「阮哲夫」學長,但雙方並未交往。

中正大學校友表示,14年前劉姓女學生失蹤案,是由彰化警方偵辦,因而除劉女同班同學或要好友人,大多不知道這起懸案,現在出現了案外案,引發大家的注意,希望劉女是生是死可以早日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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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09:1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涉嫌殺害阿嬤,涉入14年前中正大學劉姓女大生失蹤案的阮姓男子,被發現疑於2013年在PTT(批踢踢實業坊),發表「精神官能性憂鬱症,停役退伍心得」,暢談他絕食、自殘,用精神疾症提早退役的心得,卻被網友舉發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台中地檢署調查時,他宣稱是在軍隊中受不平等待遇,看到軍中迂腐黑暗面,才會罹患憂鬱症,不是故意裝病,檢察官認為,他是否在軍中受不平等待遇,已經無從查證,不能從文章反推他有逃避兵役的犯意,裁定不起訴。

阮男獲得不起訴之後,疑似將不起訴書上傳到PTT,並指「故意(自殘)行為造成停役,不構成妨害兵役」,依據他自行公開的不起訴書,他於2012年2月15日入伍,階級二等兵,同年7月16日自殘,被長官發現後送醫,軍醫院實施心理衡鑑測驗,認為他已符合停役標準,同年8月停役。

台中地檢署於2014年偵辦時,阮男於偵查庭中,坦承在PPT發表上述文章,但否認有妨害兵役(逃避兵役)犯意,他辯稱在軍隊中受到不平等待遇,又看到軍中諸多迂腐黑暗面,才會產生憂鬱症,他有寫在莒光作文簿上,但幾乎都沒回應,或只有官腔的回應,他不是故意裝病。

阮男堅決否認裝病,卻又告訴檢察官,他的憂鬱症是高壓環境下產生,他現在(指2014年中檢偵辦時)雖沒有工作,但生活也沒有問題(生活經濟不匱乏),所以在停役之後,沒有繼續就醫治療,也不知病情是否改善,但還是會有一些負面想法。

至於檢方不起訴的原因,在於阮男是否於軍隊受到不平等待遇,已經無從查證,不能用PTT寫的心得文章,來反推他有逃避兵役的犯意,另外,縱使他有自殘行為而獲得停役,也不符合「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款,「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的構成要件,裁定不起訴。

網友向記者爆料說,阮男疑2012在PPT的軍旅版發表心得文章,列舉自己是用「一連串脫序行為」,換得提早退役。依據網友的調查,阮男當兵是陸軍的2131梯次,是民國101(2012年)年2月15日入伍,8月27日停役,當兵僅6個月餘就停役了,至於在PPT上的軍旅版9篇文章,2篇是心得發文,7篇是回答問題,發表時間是2013年5月至2014年11月。

9篇文章中,有2篇是心得發文,他撰文指出,「辦停役是覺得太浪費時間,思考過後決定為自己的人生多整取(爭取)幾個月的自由時間」,他從2012年6月開始一連串脫序行為,「在部隊裡絕不進食,只喝水配合維他命保持生理機能」,一個月瘦10公斤,「終於長官注意到了」,之後,他再用更激烈的手段,終於換得退役。

第2篇發文,他貼出台中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還撰文解釋說,有人看到第一篇文章,檢舉他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但他獲得檢方不起訴處分。

網友看了他的發文,認為他的頭腦相當清楚,但是「卻有一種很想揍他的衝動」,他認為此人發文的時間點,是劉女失蹤之後,發文內容顯示,「確是一個非常冷靜的人」。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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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369045535.A.D94.html

最近剛拿到退伍令,來分享一下心得。 2131T,101年2月15日入伍,大抽到某學校單位的食勤兵 7月16日送出部隊,8月27日領停役令,28日0時生效 102年2月22日,後備安排體位複檢,本人寄存證信函表示拒絕複檢 5月10日收到通知,去區公所領到退伍令,退伍原因:因停退伍 雖然大抽是抽食勤,但最後是做文書, 辦停役是覺得太浪費時間,思考過後決定為自己的人生多整取幾個月的自由時間, 算算約6月中服役超過120天(後來才發現已經不是120天大法,30天就行), 所以大約6月初開始進行脫序的行為, 七月中在家長同意的情況下送出部隊,在醫院等著辦停役,之後停役成功, 來發篇文章主要是想讓大家知道因病停役確實也可以領退伍令,不是一定拿免役證明的, 其他部分,其實我也不曉得哪部份的資訊比較有人想知道,如果有的話都可以問。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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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啥誇張行為,一開始絕食,在部隊裡絕不進食,只喝水配合維他命保持生理機能... 一個月大約瘦了十公斤,生理機能正常,只是體能變很差,不過3000還能跑帶走完... 之後終於長官注意到了(我們單位實在沒啥紀律,連自殺調查點滿分都不會有人關心你XD) 但他們似乎覺得只是不吃飯而已,應該還有勸退的餘地, 我只好再給他們一點送我出去的理由,一次放假回部隊,隔天早點名我缺席 跑去樓梯間,用剃刀割腕,算好只割到靜脈,灑個一地血,他們才願意送我出去... 結果後來遇到另一個也被送出來的, 他說他只跟POA說他家境不好,要停役去工作,就被送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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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我承認我的方法沒有很好,也只是經驗分享,不是想教人做什麼.. 反正我的精神官能性憂鬱症是確診的, 也可以當作我所有的發言都只是精神病患的非理性發言,信與不信,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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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有法條的,體位區分標準 第六條 役齡男子有下列情形之一,拒絕某項檢查或不與醫師合作,致無法獲得正確結果者,已 判定體位者,維持原判定體位。未判定體位者,該項推定為正常。 一、體檢、複檢。 二、入營驗退複檢。 三、停役複檢。 四、需住院檢查以確定病症者。 停役就是體位變成未定... 而目前就是停役後判定正常,免回役辦理因停退伍,這是我跟後備詢問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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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yptt.cc/article/Militarylife/M.1400583769.A.05D

看板 Militarylife
標題
[心得] 故意行為造成停役病不妨害兵役
作者 ZephyrAvatar
時間 Tue May 20 19:02:46 2014

去年我發了篇"精神官能性憂鬱症 因停役退伍心得",文章編號#1HcVeVsK, 許多推文表明要去檢舉,而後來想必也真有人去檢舉了, 因為我在去年七月時被傳訊,中間經過移轉管轄,前陣子結果出來了。 偵查結果:證據不足,不起訴(刑事訴訟法250條十款"犯罪嫌疑不足者") 不起訴書內容:https://i.imgur.com/tenQRwW.jpg

https://i.imgur.com/hyY4zSC.jpg

不過不起訴書中同時明載: 依罪刑法定主義,被告縱有故意自殘之行為導致發生停役之結果,亦不符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款、同法第18條第3款或其他條文所處罰之構成要件, 自難構成犯罪。 之前曾經由專業人士解釋,兵役法第3條第4款,所限制的對象是當兵前的役男, 而非正在服役的軍人,但同時也說最終還是由檢察官認定, 而第18條第3款則是限制辦理兵役人員,像是軍中的辦事人員,也不可能是停役當事人... 簡單地說,如果今天有人還沒當兵,而在體檢時用各種方法改變體位,則構成妨害兵役~ 但如果已經是現役軍人,再故意變更體位,則不構成妨害兵役, (這有點違背常識,不爽當兵故意裝憂鬱症停役卻不妨害兵役) 當然這是僅限於"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是否還有其他法規限制就不曉得。 發這文章只是把結果讓大家知道,之前如果有看過那篇文章, 或是親自去檢舉的人,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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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官能性憂鬱症停役是最輕鬆的,連裝都不用,直接反應要轉診精神科, 只要家長同意,幾次就可以住院觀察了,只要行為無異常,給的都是最低劑量藥物, 有吃跟沒吃其實沒差,更不用說如果你有技巧不去吃,更是根本不會有影響... 服役前體檢標準比較嚴格,變更體位的程序也比較麻煩,刻意影響結果也犯法, 相對之下,給國軍一個機會,進去看看他們是不是真的爛,再決定要不要停役, 也是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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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的是退伍令,身分證後也是註明常兵備役,基本上跟正常服役沒啥差別~ 沒被問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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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negarever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