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不痛了,媽媽。 冰櫃拉開的那一瞬間,我不敢相信,眼前那位滿臉是血,胸腔腫脹,四肢幾乎癱軟撞碎的那個人,是我的媽媽。 是多快的速度?多大的力道?才會把一個人撞成這樣? 而這個人,是我的媽媽。 媽媽叫陳嬌玲,民國40年生,從小在台中出生...

黃暐瀚發佈於 2021年5月5日 星期三
 
不痛了,媽媽。
冰櫃拉開的那一瞬間,我不敢相信,眼前那位滿臉是血,胸腔腫脹,四肢幾乎癱軟撞碎的那個人,是我的媽媽。
是多快的速度?多大的力道?才會把一個人撞成這樣?
而這個人,是我的媽媽。
媽媽叫陳嬌玲,民國40年生,從小在台中出生長大。昨天哥哥回家陪她吃飯的時候,她還說,她想看我大兒子將來成家立業,連小兒子、小女兒的婚禮,她都要參加。
怎麼現在,變成這樣?
地上的這件紅外套,是爸爸的衣服。
前年爸爸罹癌過世之後,媽媽一直很想念爸爸,媽媽穿著這件衣服,一定是想念爸爸了。
不怕了,媽媽,爸爸已經在那邊等你;不痛了,媽媽,哥哥大嫂,我跟淑梅,還有三個孩子,都很愛你。
不痛了,媽媽~
暐瀚 2021-5-5 de 台中
謝謝今天每一位到殯儀館現場,或打電話、寫簡訊給我慰問的長官、親朋、好友,謝謝您們的關心,暐瀚與家人,都收到了。謝謝大家~

嚴正聲明: 該當事人確為本公司前員工兼前合作夥伴,今年二月份因理念不同,於當月結束合作關係並離職,其名下店家於今年度二月變更負責人(如圖)。 本公司對於今日(中華民國110年五月五日)發生於臺中市酒駕之意外事件深感遺憾。 如有不實指控,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Savages Barber 野人理髮發佈於 2021年5月5日 星期三

 

嚴正聲明:
該當事人確為本公司前員工兼前合作夥伴,今年二月份因理念不同,於當月結束合作關係並離職,其名下店家於今年度二月變更負責人(如圖)。
本公司對於今日(中華民國110年五月五日)發生於臺中市酒駕之意外事件深感遺憾。
如有不實指控,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美髮師方兆杰稱肇事前沒喝酒,被
警方打臉。
(記者何宗翰攝、取自臉書)

美髮師方兆杰稱肇事前沒喝酒,被 警方打臉。 (記者何宗翰攝、取自臉書)

2021/05/06 05:30

 

將死者拖行逾52公尺

 

〔記者何宗翰、許國楨、張瑞楨、李依純/綜合報導〕台中市三十歲美髮師方兆杰,昨天凌晨三時許涉嫌酒後駕駛賓士車,撞上徒步過馬路的名嘴黃暐瀚之母陳姓婦人,還將死者拖行逾五十二公尺,方男闖禍後第一時間沒有報案,疑似想躲避重責,先衝到超商買啤酒喝,再向警方辯稱沒酒駕,肇事後喝酒是為了「壓驚」,方男酒測值超標達○.四毫克,警方還在賓士車內查獲毒品,方男也否認施用毒品。警方事後查訪確認方男當晚有喝酒。

 

闖禍後沒報案 先喝酒

 

網友批評方男行徑惡質,資深警官也認為是「耍賤招」,台中市議員羅廷偉氣憤地暗指方男是懂法律的人渣,議員陳世凱批評方男「鑽法律漏洞,沒擔當」!議員邱素貞與何敏誠都強調酒駕零容忍,希望司法嚴懲方男。

警方調查,方兆杰駕駛登記在妻子名下的賓士GLA250 AMG休旅車,凌晨三時二十五分撞死人後,三時三十分跑進距離肇事地點約五十公尺的超商,買了一罐啤酒喝,之後才報案,警方三時三十四分抵達現場,他已經喝了約半罐,酒測值達○.四毫克。

方男拒絕夜間偵訊,律師抵達後才願意做筆錄,方男強調肇事前沒喝酒,是撞到人後太緊張才買酒「壓驚」,他還宣稱,當時天色昏暗、視線不佳才會撞上陳婦,車速僅四、五十公里,不過,此說與現場狀況、死者傷勢不甚吻合,黃暐瀚的七十歲母親陳姓婦人,被撞後拖行五十二.五公尺,左腳骨折、顱內出血,送醫急救後仍傷重不治。

方男告訴警方,四日晚上十時多,在北區一家KTV與友人吃飯,他沒有喝酒,昨天凌晨二時許離開返回工學路住處,凌晨三時許又出門,去東興路新開的美髮店看裝潢,在附近發生車禍。

警方調查,全部打臉他的說法,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器顯示,肇事路段路燈全亮,監視器還拍下他飛馳快駛的畫面,警方查訪KTV也確認他當晚有喝酒,肇事賓士車上有一瓶殘留少量不明液體的保特瓶,化驗後有毒咖啡成分,方男不但涉酒駕,還可能毒駕,但方男全都否認;檢方複訊後認為方男涉酒駕致人於死罪嫌重大,且試圖湮滅證據,向法院聲請羈押。

 

名嘴黃暐瀚臉書訴悲傷

 

黃暐瀚在臉書寫下:「冰櫃拉開的那一瞬間,我不敢相信,眼前那位滿臉是血,胸腔腫脹,四肢幾乎癱軟撞碎的那個人,是我的媽媽。」黃的胞兄則說,若真的是酒駕,希望此人被嚴懲。

方兆杰昨天被起底,他曾是美式男性理髮廳「野人理髮」的大股東,臉書自稱「藝術家」,但「野人理髮」在臉書發聲明,強調方男於二月已結束合作並已離職。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inegareveryd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