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托嬰中心保母廖筱萍去年重壓男嬰致死,當眾下跪道歉。(資料照,記者陳恩惠翻攝)

北市托嬰中心保母廖筱萍去年重壓男嬰致死,當眾下跪道歉。(資料照,記者陳恩惠翻攝)

2020/12/09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時任北市「我們的內湖托嬰中心」保母廖筱萍,去年4月1日為促男嬰「叡叡」睡覺,把近90公斤身體重壓叡叡長達19分鐘,導致窒息死亡。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廖有期徒刑3年半。士林地檢署另認定中心負責人黃祥官、同班保母蘇昭伶、主任徐育質對叡叡死亡也應負責,昨依修法前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明知保母會重壓卻未制止」

 

起訴指出,依兒少法規定,黃、徐不得讓叡叡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且對廖有監督之責。另徐明知廖向來用身體壓制及雙手環抱方式,使嬰兒呈現趴睡姿態,卻未事先制止;蘇同樣有避免叡叡發生危害的義務。

黃到案辯稱,中心規章及工作倫理規範一再聲明無論任何情況絕不允許危害嬰兒生、心理,並持續對同仁進行教育訓練,且他並未見老師蒙住孩子頭部或拖拉狀況。

蘇說自己當下正在照顧其他小孩,不知道叡叡如何窒息死亡,且她已向徐報告廖照顧小孩的方式。徐辯稱,發現叡叡不對勁後,馬上呼叫救護車,並已教過廖用其他方式照顧小孩。

士檢指出,偵查後難認黃、徐主觀上有讓叡叡死亡的不確定故意,不過3人確實構成修法前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至於同案被告、黃祥官的妻子李文珍醫師,雖身為托嬰中心特約醫師,但士檢指出,特約醫師並非負責人也非照顧保育員,無監督管理責任,處分不起訴。

叡叡家屬昨透過臉書粉絲團「我孩子在台灣最大連鎖托嬰中心的故事」回應:「該判殺人罪的以業務過失罪判刑」;就李文珍部分則質疑,中心當初招生文宣稱李文珍是中心經營者,後卻推託僅是特約醫師,「有罪的時候就不是負責人了是嗎」?

北市托嬰中心保母廖筱萍去年重壓男嬰致死,被判三年半有期徒刑。(資料照,記者鄭景議翻攝)

北市托嬰中心保母廖筱萍去年重壓男嬰致死,被判三年半有期徒刑。(資料照,記者鄭景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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