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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親子連鎖餐廳Artr負責人張文亮二審判刑6年6月,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

知名親子連鎖餐廳Artr負責人張文亮二審判刑6年6月,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

2020-07-08 11:29:3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知名積木塗鴉親子連鎖餐廳「Artr」負責人張文亮,以高額紅利招攬投資而吸金9360萬元,3年前卻無預警停業,投資客求償無門;高等法院二審去年6月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等罪將他判刑6年6月,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張文亮於2013年開設「詠語創意國際有限公司」,經營Artr親子連鎖餐廳,4年之間迅速展店,先後在台北市立美術館、基隆海洋科學博物館、汐止遠雄購物中心、宜蘭傳藝中心、台中麗寶樂園等地開設9家分店。

判決指出,張文亮因短期過度擴張,營運出現龐大資金缺口,他號召員工前往各處召開說明會,並以高額紅利等理由,邀集國、高中同學,或者員工的親人投資,非法經營銀行業務。

張文亮將親子餐廳按不同地區分店,分割成不同投資單位,投資單位每股從20萬至100萬不等,共吸金達9360多萬元,不料Artr系列餐廳卻在2017年9月無預警停業,投資人質疑張文亮是惡性倒閉,報案控告他涉違反銀行法之非法吸金、刑法詐欺等罪。

張文亮案發後一度行蹤成謎,在檢方發布通緝前夕才到案,他供稱不是惡性倒閉或詐財,而是因無法支應龐大財務,餐廳才會倒閉,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將他起訴。

台北地院將張文亮判刑6年6月,未扣案的犯罪所得為8725萬2122元,應予沒收,同案被告林姓主廚則依銀行法判刑2年、緩刑3年。

張文亮上訴,高院去年6月仍判張6年半,認定張文亮於展店、拓點過程中,未考量自身經濟能力,還承租高單價豪奢跑車代步,事後未積極面對,甚至驟然歇業,令被害人求償無門,不宜輕縱;經重新計算尚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應為8019萬9991元,判須返還被害人或追徵沒收。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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