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0 12:14 陳又寧 張肇元 報導  / 台北市

 

高速公路上開車,不只超速會被罰,就連龜速前進影響車流,也要吃上三千到六千元不等罰單,比超速二十公里內罰款三千元還「貴」。光今年一月到九月,全台就有將近1500張罰單,是駕駛因龜速而被罰。但不少駕駛人接到,都以新手駕駛、不知規定等理由申訴免罰,讓警方多踢到鐵板。

 

拿著雷射槍,對準外側車道車子進行測速,這是最新型的測速槍,還要搭配錄影功能,就是要用這個來抓,國道龜速車,像這樣時速如果低於80,在內側車道限速至少90~110,就得罰五千元,如果開在中間車道,限速80KM,低於80就得罰4000元,外側車道,低於60KM,則是罰3000元,相比之下比超速20公里還要貴,但到底為什麼員警要抓龜速車,就是因為龜速車,經常讓駕駛人不耐,員警除了抓超速也要抓龜速。

 

光統計今年1-9月開出的龜速罰單,就高達1487張。但是不是龜速,只有警方可以認定,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因為看不出時速,不能當成取締證據,而如果是像前後有來車,在塞車狀態,儘管未達時速也不開罰,只是不少民眾收到罰單,大多以新手駕駛或不知規定,為理由申訴,所以才要搭配錄影,但裁不裁罰,還是得由法官認定,民眾別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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