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7
賣偽健康食品/MOMO台主持人馬妞判刑3月
〔記者彭健禮、嚴心妤、卓怡君/綜合報導〕富邦MOMO台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苗栗地方法院昨天判處購物台、行銷商及開發商等十一名相關人員三到五個月有期徒刑,並判罰富邦媒體科技公司一百五十萬元;購物台主持人、本名馬令喬的藝人「馬妞」也被判刑三個月。
MOMO購物台昨日表示:「針對以上事情,深感遺憾,會繼續上訴。」藝人馬妞則說明:「現在統一交由MOMO台對外發言,公司的法務部會處理一切。」她表示,心情未受影響,現在都忙著拍戲,不會想太多。
富邦被罰150萬元
苗栗地檢署認為,富邦媒體科技公司透過廣告、節目,違法販賣偽健康食品共獲利兩千六百一十三萬元,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罰金最高額僅一百萬元,若不酌量加重罰金,恐無法遏止電視購物台非法廣告、販賣偽健康食品的氾濫現象,因此檢方將提上訴,要求法院判罰與不法所得相同的金額,即兩千六百一十三萬元。
苗栗地檢署去年底陸續偵辦富邦MOMO台違法販售未經衛生署認證的「液の黑蒜膠囊」、「輕盈多酚」、「玫瑰青體素Ⅱ」、「Dr.KIWI黃金奇異酵素」等四項產品,宣稱具有降血脂、降膽固醇、分解脂肪、改善肥胖等保健功效。
徐乃麟代言 緩起訴一年
知名藝人徐乃麟也受邀代言「液の 黑蒜膠囊」,且在節目中聲稱「親戚都有用,效果很好」,獲緩起訴處分一年,但須支付二十萬元緩起訴處分金;MOMO台購物專家兼主持人「馬妞」則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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