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6 20:48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呂小姐到三民區某醫美診所諮詢抽脂手術,手術費用是21萬多元,但可採30期分期付款,期間做了術前健檢3500元,後來她不想做抽脂術,診所卻要她支付部分手術費用、訂金及分期付款費用10%,總額11萬多元才能取消手術,衛生局接獲投訴今前往稽查,查出診所涉及預收醫療費用行為,已違反醫療法將處5至25萬元罰鍰。

衛生局醫政科表示,接獲呂小姐投訴,到三民區某醫美診所諮詢抽脂,診所與融資公司合作辦分期,採30期分期付款,當天簽合約,費用共21萬多元。期間到診所進行術前健檢3500元。

醫政科說,呂小姐返家後,自覺付不起高額手術費,因此致電診所要求取消手術,沒想到診所稱器械已消毒、手術室也準備好,要求付部分手術費用、訂金及分期付款費用10%,總額11萬多元才能取消手術。

醫政科說,呂小姐向市府消保官申訴,經協商後,診所要求她支付健檢費3500元及貸款的利息、手續費用6500多元,共1萬多元,但呂小姐認為自己沒做手術,卻要付1萬多元,並不合理。

醫政科說,接獲投訴派員查察,診所坦承未執行抽脂手術,已向民眾收取抽脂療程費用。涉及預收醫療費用行為,已違反醫療法,將處5至25萬元罰鍰。

衛生局也提醒醫療機構,不得以宣傳分期付款、無息貸款、低自備款等方式招攬病人,否則將違反醫療法,依法也可處5至2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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