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8 05:30:00
搶遍星港日 有帥哥搶匪綽號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灣男子林湯駿去年10月在香港「反送中」抗爭之際,跑到香港搶走市價台幣389萬元的2只名錶後逃回台灣,被香港政府拿來大做文章,抨擊台灣縱容罪犯,並宣揚「送中」法案的重要性。他也被稱為「台版陳同佳」,台中地檢署偵查期間,港警拒絕提供證據,台中地院仍認定檢警的蒐證,林男觸犯攜帶凶器強盜罪,衡量他曾犯下名錶搶案,素行惡劣,重判徒刑10年10月。
30歲的林湯駿有大專畢業學歷,被新加坡媒體稱為「帥哥搶匪」,去年10月5日下午搭飛機到香港,買1把空氣槍,翌日中午到香港尖沙咀彌敦道金域假日酒店的「CLASSIC WATCH經典時計」錶店,佯稱要買名錶,試戴時掏槍搶走2只市價台幣389萬元的勞力士名錶,立即搭機逃回台灣。
被港府當宣揚送中法招牌
香港政府趁此機會抨擊台灣縱容罪犯,宣揚「送中法」的必要性,台中地檢署請香港警方提供證據,香港警方卻「已讀不回」;台中地檢署立即指揮警方逮捕林男,查獲勞力士手錶4只、現金270萬元,但林男供稱,於香港搶得的2只名錶,已典當280萬元。
請香港警方提供證據 已讀不回
香港警方不提供任何證據給台灣,檢方連最基本的被害人筆錄都拿不到,只能擷取香港媒體的新聞照片或翻拍的監視器錄影畫面,當成證據或補強林男罪證。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沒有用空氣槍恐嚇店員,是2只手錶得手後,男店員想抓他,他才持槍恫嚇。法官認定林男先掏槍行搶,男店員一度因脅迫而深感恐懼,雖立刻撥開空氣槍,但掏槍行搶之舉已達攜帶凶器強盜罪的「不能抗拒程度」;再考量林男曾在新加坡、日本的鐘錶店搶得名錶,顯示其素行惡劣、再犯危險性高,判處徒刑10年10月,犯罪所得280萬元沒收。台中地院昨一併裁定,林男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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