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1 13:33:00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知名球評、台北市交通大隊萬華分隊警員石明謹被民眾檢舉兼職,經交大清查後,石被移送公務人員懲戒會。石今天受訪並在臉書發文,將兼職收入、公文延宕、上班使用臉書等爭議事件一一說明;石強調,最近幾年來,他確實在警察工作外還有收入,這些收入到底有沒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他會委託律師來進行後續的法律流程。

石說,所謂的兼職賺200多萬元,是2010年到2018年間,9年來他當球評的收入有100多萬元,但警察局也將他過去的稿費、教小朋友踢足球與辦活動的教練費、擔任足球比賽的裁判費,甚至他去體育署針對足球活動開會的車馬費,也都列入業外收入。

石還說,去年11月某次他處理車禍去醫院被民眾認出,民眾很興奮和他合照,他事後利用備勤時間將這張照片上傳臉書說「我上班被人家偷拍了」;去年11月正值香港反送中抗疫期間,他也曾轉貼相關新聞。不過,警察局認定他利用備勤時間使用臉書發表導致爭議的言論,他因此被記申誡2支。

至於14件公文延宕,起因是一位民眾車禍後昏迷開刀,民眾無法製作筆錄,他當時只能先開報案聯單。民眾開完刀、在醫院治療期間甚至出院後,他陸續打電話給對方,但電話沒人接、沒回電,無法取得聯繫;不過該位民眾在近4個月後,忽然向台北市議員徐立信辦公室陳情,聲稱他的車禍案警方都沒處理。

民眾向議員辦公室陳情時,石恰好出國10多天,市警局對此將石記1支小過。警察局事後回溯石過去多年來有延宕的案子,包含延誤發送、要補件等,共有14件。

石因為公文延宕被懲處1支小過,他對此沒有太大意見,他認為他應該要更主動地去追蹤、找人,或是想辦法結案,他認為自己有部分疏失。

石還在臉書上說,他在2010年跟2015年時,大安分局、萬華分局都各自調查過一次,也都宣稱在勤餘時間,沒有受領固定薪水,擔任球評並不違法。他不揣測此次在這時間移送的理由,「可能觀察了十幾年,今天終於醒悟,大家各自解讀吧!」

2020-05-21 11:16:03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知名球評、台北市交通大隊萬華分隊警員石明謹,被民眾檢舉他具公務員身分卻上電視兼職,北市交通大隊清查後發現,石8年來兼職收入達2百多萬元,且石1年來有14件處理車禍事故公文延宕。北市交大認為石恐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上月將他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據了解,44歲石明謹因為經常上電視擔任球評,知名度頗高,但有民眾發現他其實是交通大隊萬華分隊警員,民眾認為石身為警察是公務員,按理不能兼職,但石卻經常上電視當球評,懷疑石違反相關規定而檢舉。

北市交大與萬華分局數月前對石展開清查,發現石從2011年到2018年的業外收入,包含當球評、裁判、出席節目車馬費等約2百多萬元;此外,石去年共有14件處理車禍的公文延宕。

石︰過去都沒有問題 無法揣測有何用意

警方說,這並非石第一次被檢舉,2010年他擔任台北市交通大隊大安分隊時,就曾被民眾檢舉兼職。不過當時警界認為他是利用勤餘時間,且沒有領固定薪水,擔任球評一事也並非利用警察職權,因此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石過去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他國小時期就愛上足球,也曾經擔任過國小的足球教練,更曾創辦過雜誌「足球主義」。

對於此次被移送公懲會一事,石接受媒體求證時說,他過去被檢舉時就被調查,當時都沒有問題,如今被移送公懲會,他無法揣測到底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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