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別露餡! 買凶殺己詐保 哥哥、前夫幫找槍手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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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8日

新北市一名華姓婦人2008年頭部中槍死在自己車內,事後被查出是一起詐騙保險金的悲劇,華婦前夫和哥哥被控共謀買兇槍殺華婦,高院更三審認定3人犯案,但因纏訟10年減刑規定,判3人各5年到5年半徒刑,可上訴。

 

2017/03/07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婦人華采慧因超商經營不善,負債1400萬元,哥哥也負債,9年前找哥哥買兇槍殺自己,企圖詐領高額保險金替自己及哥哥還債,並讓前夫和3名小孩有好日子過。但檢警卻發現,全案是加工自殺,不僅丈夫、槍手及協助買兇的哥哥全被判刑,事後壽險公司也拒付保險金。最高法院支持歷審見解,認定華女死亡非意外,今(7)日將上訴駁回,判保險公司免賠確定。

檢警調查,54年次的華采慧與丈夫許碧誠於74年間結婚,育有3名子女。92年2人向銀行貸款經營超商,許男信用不佳遭拒,夫妻倆假離婚,由華女出面貸款。後來超商經營不善,2人賣掉房子抵債,仍欠1400萬元,信用卡也遭停卡,華女想起婚後曾投保高額壽險及意外險,97年間透過哥哥華明雄找上槍手施耀宗,共同策畫、演出槍殺案,以加工自殺方式換取家人溫飽。

97年10月14日凌晨,華女被發現陳屍桃園大園台61線高架橋下,頭部遭人近距離開槍。檢警發現,她死前曾跟丈夫在電梯裡擁吻8秒「訣別」,也曾向女兒說「如果我走了,妳們要好好照顧自己」,且她與華明雄、華明雄與施耀宗間均有通聯紀錄,揭發加工自殺詐保案。

刑事部分,更二審違反槍砲彈藥等罪將許碧誠、華明雄及施耀宗各判6年到6年6月,現在高院更三審審理中。

民事部分,華女子女告保險公司索賠部分,歷審認為,華女是加工自殺,判2家壽險公司免賠,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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