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此廣告放上身材對比照,更寫上縮小肥胖因子,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翻攝自船井生醫臉書
2014年07月16日18:42
新北市衛生局查辦違規食品廣告案,從今年至6月止處辦違規是品廣告255件,總罰金額為163萬元,其中以網路廣告銷售就佔了65%為最大宗,其次為電視20%,違規內容部分,則以「減肥瘦身」、「美顏豐胸」及「心血管疾病」分居前三大違規項目。被稱為性感士官長的劉香慈,其代言商品也在違規名單中。
衛生局統計,違規廣告宣稱效能,以「減肥瘦身」86件佔34%居冠,「美顏豐胸」46件佔18%居次,「心血管疾病」26件10%居第3,其中「艾葳國際美麗股份有限公司」宣稱「瘦身」及「豐胸」效果,被罰鍰10萬元為最多。
衛生局提到,找來劉香慈代言的「船井burner超纖錠」,以瘦身前後比照來吸引消費者購買,也都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宣稱不實或易生誤解,最高可處以裁罰4萬元至以上400萬元,將移請北市政府衛生局查辦廣告商。
衛生局強調,一般及健康食品均無法達到減肥瘦身或改善疾病的功效,凡廣告太神奇的,都需提高警覺,以免民眾損了荷包又傷了身體。(陳威叡/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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