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已經播了將近十年的藥品廣告害美秀又被媒體用「出包」兩個字戲謔...心裡很痛。
各位可能不知道,藥品廣告跟其他一般廣告不同,它的內容是必須經過衛生單位層層審核,有了核准字號之後才可以拍攝、製作上媒體,而且各媒體甚至還有自己的法務人員重複審核。
十多年之後,衛生單位說,這個廣告違反「藥事法」,要開罰,因為當初藥商是以「婦女姙娠營養補給品」的名目送審的,是掛羊頭賣狗肉!
奇怪的是,「男人千萬不要只剩一支嘴」這個系列廣告內容也是衛生單位核准的,因此可見審核單位根本是迷糊了十多年之後才因為有人檢舉而發現名目不對,要不然就是他們善良且單純地認為「男人剩下的那一張嘴」就是要用來吃「婦女姙娠營養品」的。
廠商當初如果是蓄意蒙蔽,受罰應該,但十多年後才發現問題,而每次廣告內容、字號都審得跟真的一樣的衛生單位要不要也為自己的尸位素餐扣點薪水聊表認錯之意啊?
真的對不起美秀,那個廣告一播十多年,沒想到卻在停播將近一年之後的現在竟然還被攪進混水、被戲謔。
或許因為美秀比較「紅」吧?因為廣告裡演她那個白痴丈夫的李永豐媒體竟然連提都不提。
2014-05-16 10:42
〔本報訊〕藝人林美秀廣告再出包!她和導演吳念真多年前合拍「鳥頭牌愛福好」廣告,近日被檢舉違反《藥事法》,衛生局證實已違法,將開罰20萬元。
蘋果日報報導,「鳥頭牌愛福好」廣告以一句經典台詞「查甫郎,千萬不要只剩一張嘴!」宣揚壯陽藥品,近日有人檢舉指出,該藥商竟是以婦女妊娠營養補給品,申請通過廣告許可,藥局販售的均是另一款「愛福好勇士龍」,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作法,被主管機關台南市衛生局證實違法。
林美秀透過經紀人回應,12年前她是以演員身分拍攝,並非代言,「並不知道市面上沒有賣愛福好膠囊」;吳念真則不爽地說,「那廣告播幾百年了!他們審過我才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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