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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稽查專案,稽核12家業者、抽驗炊蒸食品24件,已傳承三代老店吉發饅頭店的黑糖饅頭檢出甜味劑,依違反食安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並責令業者將問題產品下架、停售並銷毀。

台中市食安處1至3月啟動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稽查專案,共計稽核12家業者,並抽驗包子、饅頭及麻糬類等。(中央社/民眾提供)
 
台中市食安處1至3月啟動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稽查專案,共計稽核12家業者,並抽驗包子、饅頭及麻糬類等。(中央社/民眾提供)

業者接受媒體電訪說明,近年來糖價漲了一倍,店內黑糖饅頭仍維持一顆12元,有製作蜜餞的朋友推薦使用甜味劑並表示製作蜜餞都有使用,才使用甜味劑替代部分用糖,遭稽查不合格開罰,才知道不能使用,認罰當成長知識,未賣出的皆丟掉,此後未曾使用。

台中市食安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至3月啟動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稽查專案,共計稽核12家業者、查核標示32件,並抽驗包子、饅頭及麻糬類等中式炊蒸食品24件,檢驗項目有甜味劑、防腐劑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

其中,經營40多年,傳承三代的中區吉發饅頭店,所生產的黑糖饅頭產品檢出甜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1.34g/kg(標準:不得檢出),依違反食安法裁處3萬元,已立即責令業者將問題產品下架並銷毀。

食安處提醒,消費者如有購買炊蒸製品回家食用,可注意選購4重點,包含選擇衛生可靠和信譽良好廠商製售的食品;避免挑選外觀過於鮮豔非自然顏色的食品以及有特殊、強烈芳香味道的產品;注意產品標示及保存資訊;購買後盡速享用,避免放置於室溫過久,以減少微生物孳生的風險。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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