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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羅瑞宏 學務主任張景翔 教官張喬富潘燦明 校安黃明偉陳孟科

 

台中市某高中男學生今年2月在家輕生,學生父親與人本基金會日前開記者會,控訴校方管教不當,孩子承受極大壓力選擇輕生,要求台中市教育局徹查。台中市教育局昨開會決議,校方處理態度消極,將該校校長、主任教官等7名相關人員,全數調離現職,調查是否涉及不當管教;另外學務主任因具教師身分,由校方召開教評會決議。

 

教育局強調,若經調查,相關人員不當管教、違法體罰學生等行為屬實,將依教師法等規定嚴辦,並追究學校相關人員疏失責任。遭調職者除校長、主任教官,還包含校內2名教官、3名學務創新人員等。

 

人本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說,全案已發生1個多月,教育局查處速度太慢,要求加快調查進度;學務主任尚未停職,應盡速召開教評會。

 

全案發生在今年2月,人本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說,該生學業優異,高一是班級課程小組長,曾因在校內喝酒、抽菸被師長盯上,去年10月起,常被主任、教官無故搜身、搜書包,遭公然辱罵「敗類、垃圾」。

 

學生父親說,去年12月,主任、教官毫無證據卻誣賴兒子偷500元,校方抓到學生抽電子煙,只因對方自白書說電子煙是兒子的,又被記2個警告;兒子承受巨大壓力走上絕路,他相當自責,要求市府調查清楚。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校長是本案調查的關係人之一,為使調查公正客觀,先調離現職、借調到教育局服務,並派人代理;學務主任具有教師身分,能否停聘接受調查,依教師法得由教評會決定。

 

教育局表示,對於該生輕生,深感痛心與遺憾,有師生為該生抱屈,教育局掌握後,督促校方調查,並發文要求召開相關會議,但校方直到3月10日才召開校事會議;教育局已籌組調查小組釐清全案;相關人員調離現職後,已調派人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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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連任遭疑護航 豐中校長:自有公評

2022/09/25 05:30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台中市豐原高中校長羅瑞宏今年六月順利連任,但有讀者向本報投訴指出,羅瑞宏在二○一八年新任遴選與今年連任校內教師投票時,多數教師皆投不適任票。教師代表雖然在遴選委員會表達,不希望羅瑞宏連任的立場,但在家長會及教育局護航下,讓羅瑞宏連任成功。羅瑞宏表示,自己認真辦學,也常夜宿學校,豐中近年升學與對外參賽屢有佳績。自己領導學校,導致得罪部分教師,相信家長跟師生自有公評。

投訴者指出,羅瑞宏第一任遴選時,校內教師僅十八票同意,高達六十三票反對。教育局無視教師意見,強渡關山,讓羅瑞宏接任。歷經四年始終無法在校園經營中得到教師認同,今年連任投票,校內也只得到二十七票教師認為適任,投訴者認為明明學校教師都不支持校長,但羅瑞宏卻憑著與外部關係友好、甚至結交權貴家長才可以連任,讓人不服。

中市府教育局表示,市立高中校長遴選作業,依規定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校長遴選事宜,遴選委員會委員組成除教育局代表外,還包含學者專家、高中學校校長代表、市級教師組織及家長團體代表、遴選學校之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遴選表決採無記名投票,同意票數需過半數才能順利通過遴選,絕非家長或教育局單方面能夠影響遴選結果。校長是學校的領導者,教育局一直以來都秉持公平公正原則辦理校長遴選作業,才能為學校遴選出最優質最適任的校長人選。

羅瑞宏說,自己常夜間留校督導學生晚自習,常夜宿學校,也關心學生伙食,爭取學校資源獎勵學生跟教師,家長也是看到他的努力辦學才會支持,且兩任遴選都符合相關遴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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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高中霸凌自縊案是指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18日,一起發生在中華民國臺灣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的欺凌致死事件。一名豐原高中的學生疑因六名教職人員欺凌,後在家中自縊。當事教職人員的欺凌細節經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陸續揭露,引起台灣社會的廣泛討論。

欺凌

根據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提供資料指稱:本案學生(人本基金會隱其本名,稱「甲生」)就讀於豐原高中一年級時因未成年人飲酒、吸菸曾被校方教員記過警告,後疑因此事被校方針對。[2]在受害者於高中二年級起有多項不合理的「檢查」:如對其多次強迫搜身,在公開場合亦然[2][3];因遲到進校而遭校安人員將書包物品全數倒出檢查;校方亦涉及公然侮辱受害者:如使用校內廣播以不當語氣刻意傳喚學生,公之校內;主任教官在受害者同學間稱其「社會的敗類、垃圾」等字眼,試圖讓同學對其疏遠。[3]

涉事教員亦對受害者有罪推定栽贓陷害:如發生失竊事件,在無證據的前提下,校方傳喚甲生於教官室盤問。[3]儘管當事人曾對此多次否認,校方仍通知學生家長指控其「盜竊」,且以上訴少年法庭以作威脅。[3]除此外,校方一次在突擊檢查的過程中搜至幾名學生攜帶電子菸,在僅有一名學生口供及其他學生證言矛盾的情況下,仍依校規對甲生予以乙次警告。[3]

此事使甲生抗拒入校,故曠課次數增多。[3]而後校方邀甲生家長到校,以甲生個人問題爲由拿出轉學申請書強迫其休學,或逼迫其寫「自願切結書」承諾不再「違反校規」[2];先前甲生父親曾到校意配合校務室,有意協助對其輔導教育工作,但被校方阻撓[3]。2023年1月,校方學務主任稱觀察到甲生面部不自然抽搐,疑其「吸毒」,故傳喚甲生家長到校後強迫其驗尿檢查,最終結果為陰性。[3]甲生憤而買來紙錢灑於教室、走廊,且對校方人員送白包以示抗議。2023年2月18日,甲生自縊。[3]

在甲生輕生後,豐原高中第一時間召開校園危機處理會議,針對任課教師發放「安心文宣」。[4]教育局學諮中心介入提供支援,降低校內師生面臨自殺危機事件所造成壓力。[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亦對聯合報媒體稱「甲生為輔導室長期輔導協助個案,上學期行為有異樣,校方依程序輔導了解,持續關懷,發生不幸,校方也難過,家長也理解學校輔導過程。」[5]

2月22日,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偕同甲生父親、立法委員張廖萬堅及臺中市多名市議員召開記者會,公佈人本方調查結論,要求嚴懲涉案教職員[6];同時批評教育局言行違反學生輔導保密原則,指責其將責任推卸給逝者,混淆視聽,並依次提出兩項訴求[6]

  • 「臺中市教育局應調查本案相關違法人員,包含學務主任、主任教官、教官及校安人員等六人持續以不法手段對付學生行為,並擴大調查校內其餘違法搜身等不當管教情事,依法解聘。」
  • 「台中市政府應調查臺中市教育局違反學生輔導保密原則一事,究責相關違法人員並處置。」

台中市教育局則回應「絕無將此案歸咎於學生家庭因素或個人行為」,聲明已徵得部分學校師生證言,正在全力調查本案[6]:校方則依規定召開校事會議,3月10日會議決議籌組調查小組調查,19日已召開線上會議,預計27日起約訪相關人員。[6] 教育局強調將會秉公處理。[6]

校方處理

教育局在24日認定校方處事消極,將該校校長、主任教官、教官等相關人員全數調離現職。[7]並於3月27日派遣督學任代理校長同調查小組決定調查期程,期望在清明連假結束後作出初步的調查結果。同時召開教評會決定停聘學務主任3個月並配合後續調查。[7]教育局表示將透過問卷調查受害生前好友及此案目擊者,釐清事件發生經過,還原真相。[7]臺中市市長盧秀燕在3月27日表態校方於此事件的調查消極過度,責成教育局儘快處理。[8]臺中市議會預定於4月13日召開定期會,教育局需在該日提交專案報告。[3]涉案學務主任於3月28日透過簡訊致歉,將對自身過往言行深刻反省[9];但仍表示自己熱愛教育工作,否認基金會與部分媒體指控的「迫害、強迫退學、無止盡搜查、集體霸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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