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 記者周宗禎/台南即時報導 蘇寶蘭拿出各種公文強調檢舉都是於法有據。記者周宗禎/攝影
很多檢舉人躲在暗處偷拍檢舉違規,被拍民眾咬牙切齒,台南就有人檢舉上千人後被發現圍毆,決定收手;不過已多次因檢舉被辱罵、痛打,檢警都視為刁民的蘇寶蘭依然故我,「為什麼妳要這樣?」蘇寶蘭拿出一疊訴訟證據文件表示,「看到你違法,也一樣要在你面前舉發」。
她說,違規她就是看不慣,常與警方衝突,被依妨害公務送辦,但仍堅持要繼續要求「依法執行」,堅稱理當執行法律卻坐視不管,「我當然要開口」。
蘇寶蘭與民眾、員警衝突成為網紅,以她為主角嬉笑怒罵、惡搞玩笑的臉書社團已經多達6個、「粉絲」遍全台甚至海外,她卻說沒成立或加入任何網路社團,甚至從不上網,不看網路訊息,「網路上的一切訊息八卦,與我無關」,蘇寶蘭對自己成為網紅不屑一顧。
「不過很多人說妳一味譁眾取寵,故意找警察公務員麻煩,給妳各種綽號,說妳是瘋子、神經病,妳都沒意見?」,面對這直接的問題,蘇寶蘭說,她比這些人腦筋清楚,她也不想出名,不想浪費時間看網路,很多時候的反應,例如電視台播放她一再對員警高喊「依法帶走」,許多人只看這一小段就罵她,她其實只是要自保,要員警「逮捕現行犯」。
她說,很多人卻不追究原因,只看剪輯過的一段「精彩畫面」,就要論斷是非,就說人是瘋子,「這樣對嗎?」。她說,還好這一陣子不斷「提醒」似乎奏效,最近跟拍騷擾的人警察有逮捕。
蘇寶蘭不滿臉書社團與群組「沒一個成立前問過我、拍攝我同意,內容向我查證過」,怒斥很多人用不堪字句綽號來醜化她,認為很好笑,「換作你們被這樣拍攝、對待,不信你們會覺得有趣」。
許多員警眼中她是胡作非為的「刁民」,但她認為自己的形象遭誤導、行為被曲解,自己才是遭到網路霸凌,害她連租個房間都很困難。
她說,很多房東受網路影響,怕受牽連,好不容易前兩天才有好心夫婦同意出租,沒想到這兩天網路四處流傳她搬家畫面、還公告新租處照片,「剛才新房東告知,只能讓她租兩個月,好好找適合的地點」。
蘇寶蘭強調會檢舉不法是因深受其害,曾兩次被違規車撞重傷,超過一年無法工作,「我有醫學中心完整就醫紀錄,歡迎查證」,她說,檢舉不法是人民的權力義務,她要繼續正大光明在違法人車前面拍攝檢舉。
據稱,蘇寶蘭是台南家齊女中畢業,父親生前是保大巡佐,不過她說,看到違規就要舉發要求依法行政與家庭背景無關。訪問時她幾次提醒「沒違規違法我如何舉發?」強調那麼多媒體報導她,「卻沒有一個記者問過她的說法」,已對「好幾個不實報導的記者」提告。
---
台南地檢署指出,蘇寶蘭近兩年來光是指控公務人員瀆職達300多件,與民眾糾紛更達千餘件。部分公務機關不堪其擾,原期望蘇寶蘭若是精神病患,就可祭出強制送醫治療來對付,不料台南市衛生局上月竟出具公文「證明」她不是精神病患、無法強制送醫。
檢警指控她近年四處尋釁、濫訴成性,蘇寶蘭反駁相關說法是信口開河,指責司法人員應該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蘇寶蘭說,「300件、1千多件,請司法機關拿出證據」。她反問,法律有禁止檢舉別人違規違法嗎?檢舉不法是人民的權利也是義務嗎?
警民、官民爭議糾紛只要蘇大媽在場,通常最後會出現4種狀況: 1是大媽失控、2是對方失控,3是員警失控,4是圍觀群眾失控。先不論是非,或許蘇大媽的不受約束衝撞,就是另類顯影劑,意外讓不接受「法理情」這樣先後順序的民眾,我說了算心態的公務員現形。
台南警方曾流傳每到選舉將近,就接到上級「提前善意提醒」,別太為難沒戴安全帽之類的「輕微」交通違規鄉親;許多員警發現也常以勸導取代開單,這在蘇大媽的眼中,員警已達「違法瀆職」程度,這樣異於一般的看法,加上她總是當眾挑戰的態度,往往成為衝突導火線。
不過有時公務人員對相關法令不求甚解, 甚至有衙門心態,就會讓他們口中的「刁民」有機可趁,這時是否也該反思,蘇大媽提告這麼多件,難道每一件她都錯了嗎?固然法理不外人情,握有一定權力能影響百姓權益的公務人員,既然蘇大媽言必稱「依法行政」,那何嘗就一切依法行政,不要節外生枝落人口實。
雖許多民眾起鬨或怒斥蘇大媽譁眾取寵,還是有人嚴肅看待她的訴求,希望「小蝦米繼續對抗大衙門」、用她的法律知識監督公務人員的怠惰推拖。部分網友因自身經歷認同蘇大媽的說法,就是請求員警、檢察官、法官調查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時,經常遭拒,認為這方面真的要改進。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