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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7/25泳池壓頭糾紛

陳大仁在爆料公社發文『泳池壓童入水,這指控真的太沉重...!』
   
這是2位小孩父親的回應。我是這件事情的當事人,懇切還原當時真實情況如下:
當天我和我的2位小孩(男生6歲、女生3歲)在兒童池內休息,突然有1名陌生的男童(大約8歲,身材比我2位小孩高大很多),跑過來我們旁邊說我們講話很吵。
     
我和他說:不好意思!我們並不吵喔。
接著他還是堅持說我們講話很吵,我就不再理會他。結果他就嘗試向我的2位小孩潑水,我見小朋友間互相潑水也就不再理會,但該名男童,隨後拿出了"長棍型"水槍,開始吸水並噴向我2位小孩的臉部(2名小孩已經露出明顯不舒服的表情),我見狀就立即向該名男童表示,如果要玩就用潑水的方式就好,不要用水槍射臉,但是該名男童還是持續用水槍噴小孩的臉,我再次請他用潑水的方式玩就好。
         
結果他開始用水槍拍打我兩名小孩!
我見狀就跟他說要玩就用潑水的,就和我的小朋友說一起和他潑水,結果他走向旁邊拿起浮板,走過來作勢要丟我們,一開始以為他是開玩笑,但他一共丟了四次,都被我用手擋下來。當時就跟他說:我們不想跟你玩了!
      
結果他又離開一下後,再次拿起浮板丟過來,這次我的左眼就被砸到了。
於是我非常嚴正的對他說了好幾次:我們真的不想跟你玩了,請你離開!但是過了10秒左右,他又拿起水槍朝我的臉部射擊,我的頭部下意識地往左邊轉,竟然看到我3歲的女兒,也被他用水槍射擊到眼睛部位(我女兒表情非常難受),於是我就大聲地喊「你太過分了,你不要走,你的父母親到底在哪?」接著我就站起來,要去攔住該名男童,並且大聲地詢問周邊泳客,到底誰是他的父母(喊的非常大聲,而且非常多次)。
         
當我攔下該名男童時,在水中有一度重心不穩,該名男童全身進入水中大約1秒(都有監視器畫面可以證明),我立即把他拉起來,並用手"提著"他的脖子,力道有控制不至於會成傷,有成傷的話,對方的診斷證明書,就不會是「自述外力導致之頸部擦傷」,而且我要傷害他的話,也不會一直大喊詢問他的父母親到底在哪?
  
  
          
接下來就是因為我大喊,而被吸引過來目光的其他泳客。
他們只見到我在大聲,紛紛指責我欺負小孩,但是該名男童的父母完全沒有在泳池內出現,我被眾人指責下,也沒有其他辦法,只能轉身回去安慰我的女兒和兒子。在見不到該名男童父母親的情況下,而且我又被眾人紛紛指責,只能先帶著兒女離開泳池。接著在泳池的大廳見到該名男童的父親,他很憤怒的指控我想殺他兒子!他要告我殺人未遂!
          
可是這位父親從頭到尾都沒有在泳池照顧自己的兒子,更沒有目睹我兩個小孩被他兒子欺負的過程,因此情緒確實出現失控狀況(如同網路上流傳的影片)。
最後雙方就到達了派出所,我的朋友為了息事寧人,於是就介入調解,表明願意賠對方和解金,從2000元開始一直說到8000元,男童的父親都表示不願意,堅持要告我殺人未遂(但其實此時他已經看過泳池內的監視器影像了,堅持自己兒子是對的),於是我也只能告對方誣告、傷害及強制罪(男童不會成立罪名,但是監護人會要附帶賠償責任)。
         
文末,想要澄清的是,本人擔任警務人員深知"知法守法",絕不會欺負弱小。若泳池願意提供影帶,真相即可大白。孩子還小,面對泳池裡的戲水玩過火該如何處理,我也還在學習,我告訴孩子"不可以動手打人",但也要記得"保護自己"。

https://www.bc3ts.com/post/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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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樊霬䔲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我是109年7月25日在桃園中壢X天地游泳池,發生我小孩的頭被陌生人強壓在水底的家長。
       
我並不怪任何的媒體任何的報導,畢竟第一時間在現場的並不是媒體朋友們!請大家不要責怪媒體報導。萬萬沒想到這樣恐怖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請大家帶小孩出門玩時,一定要全程陪在孩子身邊,以下我就將所有全部真實的經過還有影片內容完整敘述給大家:
       
兒子目前就讀小學一年級。
從7月20~24日都有帶兒子去游泳池玩水,20、21有一起陪兒子下水玩,我在22日意外發生車禍,右膝的皮全部磨掉,只剩下肉露出在外,醫師提醒不可碰水,以免進入游泳造成更嚴重的感染。所以當天我在游泳池大廳等他,也不定時隔著玻璃觀看小孩的狀況。  
                 
可是事情就是發生在疏忽的那一刻!
我承認我沒有陪兒子一起下水玩,發生事情至今我覺得非常的愧疚、與自責,深感痛心!兒子這個禮拜在游泳池玩,因為他是獨生子,所以他比較孤單、孤獨也覺得寂寞,所以他在游泳池玩的時候,都會尋找願意陪他一起玩的小朋友,他也有交到願意和他一起玩的哥哥、弟弟,這方面我覺得小朋友願意一起玩很好,我也替他開心。我也會一起買一份點心給小朋友們一起吃,看到兒子喜歡去這家游泳池,我也在7月25日買了一張無限期到9月30日的游泳卡給小孩。
  
            
警方已經拿到游泳池提供的兒童遊戲區的監視器畫面,並且在當天做完筆錄。
以下我將監視器畫面的影像用文字向大家說明:
   
7月25日,當天兒子在游泳池內,小孩見對方有兩位年紀差不多的小朋友,他想要和對方一起玩,也想要邀請對方家長一起玩,於是,小孩先用水槍試探對方爸爸的反應,然後小孩開心的笑,對方爸爸說「你講話不要這麼大聲!」小孩回「你才大聲咧!」對方於是站起身用手撥水潑小孩,小孩用水槍反射回去 (小孩敘述是已感受到對方有憤怒的情緒)
      
監視器畫面:小孩轉身想要逃跑,對方爸爸站起身,拉住小孩的游泳圈,不讓他走,右手抓住小孩的脖子,把兒子的頭強壓在水底不放手!大喊『你這個王八蛋!家長咧?!』 旁邊的救生員見狀,立刻跳下去,拉開大人與小孩,救生員立刻把小孩帶離現場,櫃檯小姐立刻告知我小孩發生事情,我馬上衝進去泳池區,見到兒子,現場的泳客見到我就問「你是他的家長嗎?」我回答我是,泳客說「你一定要告他!他剛才想要殺死他!」現場所有的泳客都聚在一起,也都看不下去,差點出手教訓對方,最後被救生員拉開。
     
在此,真的非常感謝救生員彭先生,還有其他的救生員,還有現場所有的泳客們。如果沒有他們的見義勇為,小孩可能遭遇不幸!當天離開游泳池後已經有帶小孩去中壢天成醫院檢查,並且開立驗傷單。
    
              
後來,警方朝殺人未遂、故意傷害、等偵辦。在警局外,對方問我「要不要和解?不然互相提告對大家沒好處啦!」我問:請問你的和解誠意是什麼?? 對方「我可以給你200塊醫藥費」我回「我什麼錢都不要!我只要還給我兒子一個公道」。我問對方,如果今天別人這樣對你小孩,你會原諒他嗎?對方沈默不語。
               
對方在警局內毫無悔意,也未對我小孩道歉。
目前他反告小孩傷害罪,因為小孩有拿水槍射他!請問我還可以有法律上的什麼行動?謝謝大家。

https://www.bc3ts.net/post/30913

 

起底掐童男!偵查隊長爆曾喝花酒遭調職

 

日前遭控在泳池壓男童入水的偵查隊長陳明宏,從警已19年,過去在淡水擔任偵查隊長期間,曾被周刊爆料喝花酒,雖然最後因證據不足沒有處分,但事隔不久,他就被調去瑞芳分局,引人非議。如今又再爆出在游泳池和男童起糾紛,對方家長不願和解堅持提告,對此,陳明宏認為是男童有錯在先,而且並無家長所說「壓小孩的頭進泳池不放手」,因此他決定反控對方誣告、傷害及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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