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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前大同警分局警備隊員警葉仁傑,利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媒介泰國女子來台賣淫並從中抽取佣金,2017年8月因性交易拆帳與配合應召站發生問題,葉莫名其妙遭人毆打,葉妻直接向警方告發應召站業者,案經檢察官調查,將所有涉及仲介賣淫等4人全部依妨害風化罪提起公訴。

 

 

 

39歲葉男原任職新北市某派出所,2016年5月調北市警察局,同年11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但他卻在隔年6月,卻透過陳男與泰國應召站聯繫,以觀光名義引進7至8名泰籍應召女子來台從事性交易,而葉男則與王姓妻子接應入境並安排住宿地點。

 

 

 

葉男在2017年8月仲介一名泰籍應召女入境,每次性交易2500元,小姐可拿1000元,而葉、陳抽取其中500到700元,剩下的才交給另外一名周姓應召業者,但雙方認為與行規不同,3人相約在八德路一間茶行談判,最後大家不歡而散,凌晨葉遭不明人士毆傷。

 

 

 

葉妻隔天到警局報案,經警方調查,發現該名泰籍女子曾來台賣淫而遭警方查獲,並咬出葉姓員警在留停期間,投資經營應召站,北市警局在去年7月25日做出停職處分,葉則在停職後2月與王女協議離婚。

 

 

 

檢察官調查,葉並未利用職權經營應召站,但引進泰籍應召女提供住宿,並從中抽頭,已經涉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易行為而媒介營利罪,依法將葉、王女、周男和陳男提起公訴。

(中時 )

 

 

 

前大同分局警備隊員葉仁傑,趁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與妻子及友人經營色情行業,葉負責接送應召妹來台住宿,每次性交易可從中獲利500至700元。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礙風化罪嫌將葉等人起訴。

 

39歲葉仁傑2008年從警,先在新北市的派出所服務,多次調動後,2016年調到台北市大同分局警備隊,該案爆發2年後,葉遭停職。

 

起訴指出,葉2017年6月至8月間,與他妻子及陳姓男子、周姓男子共謀色情行業,葉負責接應入境的泰國女子,安排住宿,再仲介給經營應召站的周,周再安排女子接客。

 

應召妹每次性行為,葉可從中抽500至700元。不過同年8月,葉因拆帳問題,與陳、周在中正區一處飲茶店談判未果;葉隔天凌晨遭毆打,負傷報案,周數日後到警局主動告發,全案曝光。

 

葉不敢承認犯行,辯稱是周與陳有債務糾紛,他只是陪同談判。

 

陳、周則將葉參與的犯行全盤供出,士林地檢署掌握葉及他妻子的手機監聽內容,還有多張對話紀錄,依妨害風化罪嫌將葉等4人起訴。

2020-06-10 16:17:1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警員葉仁傑4年前利用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媒介泰國女子來台賣淫以抽取傭金,後來卻因拆帳問題與應召站發生衝突,並無端被毆,葉妻氣得向警方告發應召站業者,全案才曝光。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易行為而媒介營利罪嫌,起訴葉男等4人。

39歲葉男原本是新北市中和分局轄下中和派出所警員,經多次調動後,2016年5月調往北市警局,他同年11月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隔年6月卻透過陳男聯繫泰國應召站,以觀光名義引進至少7至8名泰籍女子來台從事性交易。

起訴指出,葉男自認每次可抽傭500到700元不等,剩下的才交給應召業者,但應召業者想法不同,經雙方約在茶行談判不成後,葉男遭不明人士毆傷。

葉妻事後不滿丈夫被毆傷,氣得報警。警方隨後查出葉男等4人犯行,葉男也在去年7月25日遭北市警局停職,後再與葉妻協議離婚。

檢察官偵辦後認為,葉男雖未利用職權經營應召站,仍引進泰籍女子並提供住宿,也從中抽頭,故依法起訴他與同案3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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