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不動產買賣的葉庭瑜,2008年間與友人楊永德悶死開裱框店的老闆張浚原,葉女還持美工刀切斷被害人的雙掌,並將其丟棄在北宜公路,兩人都被判有罪定讞。事隔多年,楊男突然從獄中具狀指控當年貸款幫葉女買車,女方卻不還錢,提告詐欺。台北地檢署今依罪嫌不足,不起訴。
葉庭瑜經營仲介生意不善,急需資金,透過張浚原向人借款1600萬元。葉女不滿張催債,找友人楊永德以談判為由,於2008年6月25日開車挾持張。
因談判破裂,葉女和楊在北宜公路的產業道路將張浚原悶死,拖出車外,再由葉女切下張的雙掌,沿途丟在北宜公路;張的屍體則被丟在產業路旁,以芭蕉葉等樹葉覆蓋。犯後兩人十分鎮定,還在宜蘭車站以700元載客回台北。
2011年3月24日,最高法院認為,葉女行凶後意圖掩飾罪行,犯後又始終否認涉案,毫無悔意,有必要永久剝奪自由與社會隔離,依判處無期徒刑。另判楊19年6月徒刑定讞。
事隔多年,今年過年期間,楊永德突然從獄中具狀,指當年犯案用的Lexus轎車是由他辦理貸款、繳車貸,葉女一直沒有還錢,因此提告詐欺,並聲請傳喚當年登記為該車所有權人的人頭出庭作證。
葉女警詢時承認有車貸一事,但否認要求楊男幫她繳錢,辯稱當時她曾說要自己處理。檢方查出,該輛車都不是登記在楊男、葉女兩人名下,而是登記第三人名下,但該所有權人前幾年已過世,無法傳喚到庭釐清。
檢方提訊楊男出庭後,認為他無法提出證據,以證明葉女的車貸是他幫忙繳交,難憑單一指訴就認定葉女不法,今依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殺男友剁掌棄屍 蛇蠍女判無期徒刑 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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