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8 15:29:1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有「台塑小王子」之稱的台塑企業創辦人王永在二房長子王文堯,其妻林仟惠3年前向大藝術家畫廊創辦人莊喬伊,購買中國水墨畫大師吳冠中的4幅畫作,尚未簽約就先匯款1238萬元,但隨後莊喬伊遲不提供真跡與來源證明,交易方式違反慣例,林仟惠質疑不是真跡,悔約停止交易,提告要求對方退錢;台北地院日前認定解約有理,判林仟惠勝訴,莊喬伊應退還1238萬元。可上訴。

林仟惠指控,2017年12月3日他和丈夫王文堯造訪莊喬伊經營的達利國際藝術公司的大藝術家畫廊,向對方表明想買吳冠中的4幅真跡畫作「故鄉小樓」、「歐洲街景」、「庭院葫蘆」、「小三峽」。

隔天林仟惠自行前去藝廊,莊喬伊對她說這些畫作是英國收藏家私人收藏,來源合法,且有文件可證明是真跡,她因此與莊喬伊議價以1238萬元購買,依莊喬伊的要求在訂購單上簽名以保留畫作,但未正式簽立買賣契約,她隨即匯款1238萬元至莊的私人帳戶。

但匯款後,莊對她說畫作已包妥,要她自行取回,卻遲遲未提供任何可證明來源清楚及真跡的證明文件,也沒正式簽訂買賣契約,林仟惠認為這樣已違反高價畫作的交易慣例,驚覺不是真跡,自認受騙,2天後她發律師函聲明撤銷交易,要求莊返還1238萬元不當得利。

莊喬伊反駁說,畫作都確實是真跡,賣畫的利潤極低,並未詐騙,但因她與畫作收藏家有保密約定,不便透露畫作來源,而且還有480萬元尾款未付,提出反訴要求林仟惠給付尾款以完成交易。4幅畫目前仍在莊喬伊手上。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應由莊喬伊舉證是否為真跡畫作,有真跡與來源證明文件才能確保高價藝術品的價值,屬交易的必要之物,若賣方未能提供,就應負起瑕疵擔保責任

法官認為,莊喬伊具藝術涵養,深耕藝術圈,曾在雜誌專文介紹吳冠中、林風眠等人,也販售吳冠中畫冊,且曾在大學授課、活躍於文藝圈,舉辦演講及國內外展覽,復設立畫廊販賣名家畫作,具備對藝術品的熟稔、專業知識和辨識能力。

法官指出,莊對於吳冠中的畫作曾出現偽作風波,應當知之甚詳,因此在代替私人收藏家出售畫作時,應能依專業向收藏家確認、並要求提供來源與真跡證明文件,但她卻表明和收藏家有保密約定,無法提供來源證明。

法官認為莊身為高價畫作賣方,卻無法合理說明何時、何地、用什麼方法取得此4幅畫,未善盡擔保來源合法、清楚的責任,違反交易公平性,因此認定林仟惠解約有理,判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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