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有護理師執照,卻沒有醫師證照的男子龔銘洲,化名為「劉醫師」,從2015年至2018年,為254人整型共500多次,他還與女子鄭富美、蘇純瑤、許瓊文與邱孟惠合作,由鄭女等人從中國、韓國購入未經輸入許可的禁藥或醫療器材,交給龔男做整型手術,包括肉毒桿菌、玻尿酸等,另有陳姓女子指控,龔男在鼻子處施打玻尿酸,她的鼻子卻山根處纖維化,導致永久性傷害,台中地檢署今天將龔男等5人,依違反醫師法與藥事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34歲的龔男(有中國醫師執照),化名為「劉漢傑醫師」或「劉醫師」,或自稱是外科醫師「龔承安」,2015年至2017年間,先在中市北屯區為客人進行微整型手術,2017年9月,他與女子鄭富美(39歲),合資經營「EM美醫學診所」,聘僱女子蘇純瑤(37歲)擔任店長,並由鄭女向中國的不詳男子,購入未經輸入許可的醫療器材與禁藥,給龔男進行施打肉毒桿菌、玻尿酸與埋線等微整型手術,龔男甚至與鄭女,3度遠征台北與台東,為客人進行微整型手術。
檢方指出,化妝品公司經理邱孟惠,會把客人介紹給龔男做手術,邱女與龔男再向客人拿手術費與禁藥、醫療器材費,許瓊文(46歲)則是一家企業推銷皮膚科用藥的業務員,她卻向韓國的不詳男子,購入未經許可的禁藥與醫療器材,再轉售給龔男、邱女或「EM美醫學診所」,台中市警局於2018年10月2日搜索,檢方認定龔男不法所得為276萬餘元,鄭女為206萬餘元,蘇女為170萬餘元,邱女為50萬元,許女為40萬餘元。
中檢認為,龔男觸犯藥事法、醫師法,還有詐欺取財罪,從重以藥事法的輸入禁藥罪論處,其餘4女觸犯藥事法的輸入禁藥罪或販賣禁藥罪起訴,檢方強調,龔男犯行影響的人不少,但他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但尚未與客人和解,聲明法院量處適當刑罰。
至於陳姓女子控告龔男,把她的鼻子整型整得纖維化,檢方認為,陳女在2017年施打玻尿酸,持至2018年才提告,已逾越6月的傷害罪時效,且陳女也沒提出相關證據,裁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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