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流浪!愛爸林少緯12年收養25流浪狗—公視早安新聞 Good Morning Taiwan
在淡水有一位愛心爸爸安德烈,從大三開始,就把路邊的流浪狗帶回家照顧,12年下來,家中已經增加到了25隻狗, 為了這些狗狗,林少緯搬到淡水,希望有更大的庭院給牠們活動,不過光是房租水電和飼料費,一個月就得花費將近十萬元,他在台藝大當研究員的薪水,根本入不敷出,還要另外靠賣爆米花、狗飼料來打平開銷 林少緯認養的狗,很多是老狗犬或是生病的狗,他把自己和狗狗互動,透過臉書「安德烈毛孩情」分享給網友,希望喚起大家對毛小孩的重視,林少緯說,「我是覺得說我可以分享我跟狗之間的故事,大家如果有看到的話,可能他會去養一隻他身邊的流浪狗,或者是至少他不會去反對他的鄰居養狗。」
生命沒有貴賤,每隻貓狗都該被真心對待,林少緯說,全台灣愛狗、收留狗的人很多,他只是其中一位,大家透過不同方式去讓流浪貓狗有了溫暖的依歸,未來他想帶著這群毛小孩回台中老家,永遠在一起生活。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93828
女主播秦綾謙夜會網紅林少緯(安德烈),前夫吳炳輝帶徵信社登門蒐證,她與林共匯了380萬元到前婆婆林蔡馨樂帳戶,換取保密協議,但事後仍被媒體爆出。林表示,和秦女各付190萬元,吳和雙親卻違反保密義務洩給媒體,除主張吳返還190萬元外,還應要給付19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新北地院雖判吳不能再揭露秦綾謙和林少緯間往來資料,但吳不用賠錢,高等法院今改判吳應賠償240萬元。
吳炳輝、秦綾謙2015年11月1才日結婚,翌年9月30日凌晨2點,吳即帶徵信社人員到淡水民宅,疑錄到秦綾謙和林姓男子妨害家庭的影像,當天3人決議簽立協議書,秦女和林同意賠償,並各將賠償金匯入蔡馨樂玉山銀行帳戶。當時前夫保證證據不再外流,也不再騷擾、聯繫秦女和林。
秦綾謙指控,前公、婆吳欣蒼、蔡馨樂明知她已經履行協議,卻在2016年11月2日到TVBS辦公室恐嚇,要求她返還250萬的婚禮、租屋費用。當天下午,前公、婆又到姜姓友人工作地點,蔡馨樂嗆「就告你,那告你你不好喔,我10家電視台都播了喔!」,吳欣蒼附和「她跟她那個客兄,在聯絡的那個資訊,我們也都知道,而且現在不瞞你說,電視台已經來找我們要這些資料,我們現在還不給,先看她的態度怎麼樣,她態度沒有,我就全部給電視台了,播啦!她就身敗名裂…我要讓她死,她這樣子我要讓她死,沒有是真的,她過分。」。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吳欣蒼5月、蔡馨樂8月徒刑,蔡婦部分不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民事部分,秦綾謙和林少緯則各自提告;新北地院判吳須依約給付秦女380萬元外,吳和雙親還要連帶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林少緯主張,他當時不知道秦綾謙和吳還有婚姻關係,顧及秦綾謙的工作和名譽,才同意各付190萬元息事寧人,原本以為事情告一段落,沒想到吳卻違反保密和提出相關證據供銷毀的義務,把他和秦綾謙的互動資料洩給媒體。
高院認為,吳炳輝的母親提供秦綾謙和林少緯間往來過程給媒體,依雙方協議來看,視為違反保密義務,林請求返還已支付的190萬有道理。不過林請求190萬懲罰性違約金部分,高院考量林因和秦綾謙凌晨共處一室,遭吳帶徵信社人員蒐證,有可歸責之處。
吳炳輝因妻子「來往之事」而感到痛苦還求診,在簽訂協議書後,已拋棄對林和秦綾謙提出刑事告訴和民事求償的權利,加上吳家人共得付580萬給秦綾謙,高院認為若還要吳負擔190萬懲罰性違約金「過苛」。高院指出,秦綾謙與吳炳輝曾有配偶關係,林不能相提並論,懲罰性違約金部分酌減為50萬元。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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