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皺、拉提、瞬間美白,化妝品廣告術語五花八門,台北市衛生局今公布去年化妝品違規廣告,高達876件,其中化妝水、油、面霜乳液類違規達666件,眼部用化妝水97件,香皂類化妝品29件;其中SISLEY廣告違規累積次數達29件,開罰87萬、京城之霜累計開罰28萬。

 

北市衛生局表示,去年化粧品違規廣告共計876件,以產品類別分類統計,化粧水、油、面霜乳液類化粧品共666件,比例逾7成;眼部用化粧品共97件,居第2,其次為香皂類化粧品29件,頭髮用化粧品28件、洗髮用化粧品27件。

 

北市衛生局指出,違規化粧品廣告中,以宣稱除皺、除紋類占第1位,共309件(35.3%),其次為美白類136件(15.5%)及醫療效能宣稱92件(10.5%),分別居2、3位,違規廣告已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辦。

 

根據統計,第1名產品為「SISLEY抗皺活膚御緻眼唇霜」,累計遭罰87萬元,其廣告宣稱「創新3D抗老科技…一瓶改善所有眼周老化問題…」等詞句;第2名產品為「Pro極速緊緻肌密全能精華」,廣告宣稱「…再生平滑組織…實驗證實72小時內全面賦活膠原蛋白…極速解決所有肌膚問題」等詞句,累計罰鍰31萬。

 

第3名產品為「京城之霜五爪超緊顏精華新春組」,其廣告宣稱「...唯一以拉皮手術命名的神級保養品...使用1周後,肌膚膠原彈力纖維組織間隙平均降幅達21.65%...能積極協同膠原蛋白作用,促進真皮層膠原纖維增生…」等違規詞句,累計罰鍰28萬。

 

衛生局表示,化粧品廣告均不得涉及醫療效能、虛偽或誇大等宣稱,另也呼籲民眾在挑選化妝品時,應把握「知規定、識標示、正確用」等原則,依照產品標示得使用方式來正確使用。

(中時 )

2018-08-13 12:20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化妝品廣告無所不在, 台北市衛生局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結果出爐,總計開罰946件,其中「纖先暢輕盈美麗」遭罰528萬、「牛爾-京城之霜金絲抗老精華」167萬、「米可白代言船井纖盈機速效組」163萬,涉及誇大宣稱、醫療器材廣告核定表不符等,呼籲民眾對於相關廣告,應審慎辨別。

衛生局表示, 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946件,金額共計5042萬餘元,其中食品340件(35.94%)、裁罰2325萬元金額最高,化粧品佔575件(60.78%)件數最多、裁罰金額1809萬5000元居次,藥物31件(3.28%)、裁罰908萬元位居第3名。

衛生局表示,違規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為「羅威氏股份有限公司」,罰鍰累計528萬元,該公司的「纖先暢輕盈美麗」食品廣告宣稱「抑制脂肪吸收87%、促進脂肪燃燒97%、挑戰10天鑑賞、降5到8公斤」等詞句,涉及誇大、易生誤解。

第2名為「塞席爾商美之本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特別是「牛爾-京城之霜金絲抗老精華」化粧品廣告宣稱「刺激細胞再生 提高自癒能力、黃金線植入皮膚」等詞句及使用前後比較圖,罰鍰167萬元。

第3名為「昭和醫學有限公司」,其「米可白代言船井纖盈機速效組」醫療器材廣告宣稱「排油排水、大象腿、河馬臀、有效液化脂肪」等違規詞句並使用前後比較圖,累計罰鍰163萬,且查與核准的醫療器材廣告核定表不符。

另外,違規廣告以網路429件最多,電視共295件居第2,其次為雜誌134件、宣傳物看板 39件。廣告類別以宣稱除皺、除紋類佔第1位,其次為美白類及除斑、防曬類57件。

衛生局提醒,民眾對廣告應採取「停、看、聽」,停下來思考、看清楚標示、聽專家建議,相關資訊可至衛生局網站查詢。

 

罰鍰累計第1名為「羅威氏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處分件數51件,罰鍰累計528萬元

第2名則為「塞席爾商美之本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特別是「牛爾-京城之霜金絲抗老精華」化粧品廣告宣稱「刺激細胞再生提高自癒能力…黃金線植入皮膚…甚至導致瘻管,臉部不對稱或表情僵硬…」違反化粧品廣告不得有誇大宣稱等詞句,該公司處分件數51件,累計罰鍰167萬元。

第3名為「昭和醫學有限公司」,處分件數5件,累計罰鍰1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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