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7日17:00
消基會今公布海、陸、空運退票手續費大調查,發現廉價航空因消費權益保護機制不足,無法具體規範業者行為,故業者自訂的退票規則充斥著消費風險,國人稍有不察,便誤踩退票地雷。
離島海運固定航線載客業者收取的退票手續費,有五家業者違規超收,3家業者違規縮短申退時間;國道客運者的總體表現較佳,只有2家業者超收手續費。
消基會這次主要鎖定廉價航空、離島固定航班載客船舶、國道客運共30間公、民營業者,進行退票手續費大調查。
在廉價航空退票方面,有四大地雷,包括退票手續費用高、加購服務不得申退;除非宣布停航或延後航班,否則恐怖攻擊、傳染疾病疫情等非天災不可抗力因素發生時,業者仍拒絕退票;業者因恐攻、疫情宣佈停航,補償的保留期恐要支付票差;業者因恐攻、疫情宣佈停航,退票仍要支付手續費。
10家廉價航空業者中,台灣虎航、V Air威航、亞洲航空、香港快運航空等4家業面者,拒絕接受旅客因個人因素的退票申請,若乘客發生無法順利成行的臨時狀況時,購買來回機票的票價等於全遭沒收。
第二個地雷是德威航空收取退票手續費3000元(來回票)最高;易斯達航空收取手續費2500元;香草航空收取手續費2380元;捷星航空收取50澳幣(約1184元新台幣);樂桃航空收取800元。
另,接受退票申請,但不退還加購服務費的業者,有香草航空、樂桃航空。此外,酷航只接受來回票無償退還回程的規定,等於消費者花錢購買的機票,半數將遭到沒收。
民航局表示,國際航線是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廉價航空的機票退票條件向來都是比較嚴苛,這是廉航的市場營運策略,只要資訊有充份揭露,就沒有違反國內規定。台灣的航空市場要跟國際接軌,民航局不會特別對在台營運的廉價航空訂出額外的機票退票或手續費規定,提醒消費者選擇購買廉航機票時,要先看清楚機票相關限制。
台灣虎航表示,若旅客因故不能照原訂行程搭機,通常是建議旅客改期,把相關的機票款項放在個人帳戶中,下次訂購機票時再使用。威航則表示,相關運輸條款已經寫得很清楚,機票並非完全不能退票,若旅客在出發前發生重大意外或直系血親過世,只要能提供相關證明,還是可辦理退票。
亞航指出,旅客未使用的機票並非完全不能退費,只要有醫生開具證明不適合飛行,或旅客的一等親病故,取消行程的票款都可存其個人帳戶,下次買機票時再取出使用。
捷星航空表示,大部份的促銷機票都不能退票,沒有手續費問題,能退票的票種就要收手續費,相關作法都有明文規定。
德威航空表示,有些特惠票還是不能退票,能退票的都是較高價艙等的機票,雖然是收取3000元手續費,但還是比完全不能退的機票對消費者有利。
易斯達航空表示,其票務總代理新瑞旅行社表示,只要是旅客直接來訂購的機票都可要求退票,因退票手續人工作業繁瑣,所以要收2500元手續費。(戴安瑋、陳如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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