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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力康冒進口貨 削3億起訴

 

2012年07月04日
業者偽造紐力康葡萄糖胺液(圖)的檢驗報告,昨被起訴。翻攝畫面

【賴又嘉╱台北報導】曾找藝人慕鈺華代言「生命の清牛樟芝」、「紐力康葡萄糖胺液」等保健食品的業者家方公司,日前驚爆偽造檢驗報告及使用期限,士林地檢署查出,業者藉此牟利高達三億四千多萬元,昨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將負責人徐百英、林孝宗夫婦及員工曾美珍、李梅芳、趙錦懋起訴。
起訴指出,林孝宗(四十三歲)和徐百英(四十歲)從二○○八年起,利用國人崇尚國外品牌心理,指示家方員工曾美珍(三十九歲)、李梅芳(三十三歲)、趙錦懋(五十四歲)等人,偽造國外授權及檢驗證明,將旗下優固力、固節靈、紐力康、愛利明、視介靈、蔓越莓等未經檢驗產品,包裝成進口貨並變造使用期限,在各大通路及購物台熱銷,甚至還找不知情的藝人慕鈺華代言。

偽造檢驗報告

檢調查出,林、徐兩人不但偽造公益捐款證明,換取國家品質標章,還以電腦程式剪貼、偽造醫院檢驗表,讓消費者誤信使用的產品有療效。 
後因趙錦懋良心不安,去年向調查局自首,檢調才知業者已犯案多年,獲利超過三億元,而相關產品經化驗雖不具毒性,不會危害人體,但檢察官仍痛批林、徐為牟暴利,罔顧國民健康,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徐百英昨說:「我不知道這件事(被起訴),沒有要回應。」趙錦懋則說:「起初幫他們(家方)改檢驗報告,以為是受塑化劑事件影響,來不及送驗才幫忙,但後來驚覺不對勁,決定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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