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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會
翻攝自Google Maps
2022-10-14
高雄知名鐵板燒餐廳「家蒂諾」,2016年涉嫌以鴨肝冒充高價鵝肝販售,不法所得高達上千萬元,原本李姓負責人依詐欺罪遭判刑5個月,洪姓主廚也被判4個月;不過洪姓主廚不服上訴,認為廚師僅負責食材的烹調與配菜,並未參與菜單設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他不知情,逆轉改判無罪。
高雄知名鐵板燒餐廳「家蒂諾」,2013年開發「法國鵝肝海陸套餐」菜單,包括高檔魚子醬鵝肝蒸蛋、法式松露鵝肝等高級食材;但2016年卻被員工爆料,自開幕以來所謂的「鵝肝」,其實都是鴨肝混充而成,甚至教育員工,如果有顧客吃出是鴨肝就用「高級鴨肝」來解釋。
同年,一對夫婦花了7216元享用大餐後,上網發現該名員工的爆料,不滿受騙憤而提告,假鵝肝事件才因此東窗事發。
李姓負責人表示菜單和食材都是由她決定,之所以會用鴨肝,是因為當時產地爆發禽流感,才暫時用與鵝肝同等級的高級鴨肝替代,也有要求員工在點餐時告知消費者,並無詐騙意圖。但此說法遭到消費者駁斥,直指當天點餐時,未被告知食材換成鴨肝。
法官痛批「鴨就是鴨、鵝就是鵝!」不應該用法文、法國餐飲文化來混淆台灣消費者認知,菜單若有清楚註明就不會有糾紛。檢調清查後發現,家蒂諾餐廳已經賣出了3500多份「鵝肝」餐點,總銷售金額逾1558萬元。
李姓負責人隨後被依詐欺罪起訴,去(2021)年更審改判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外,洪姓主廚早知道餐廳從未進口鵝肝,烹調時有共同隱匿嫌疑,因此依共同詐欺罪判刑4個月。
但洪姓主廚不服上訴,指出廚師僅負責食材的烹調與配菜,並未參與菜單設計,當天也沒有幫該對夫婦料理餐點,李姓負責人也表示菜單跟食材是由她決定,廚師沒有參與這些過程。
最終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洪姓主廚僅負責烹調,未參與菜單設計或決策,認定其不知情鴨肝混充鵝肝一事,逆轉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https://disp.cc/b/Gossiping/dxRR
標題 [爆卦] 家蒂諾鐵板燒十年來都是鴨肝裝鵝肝
時間 Sun May 16 20:49:02 2021
嗨,大家好,我是鴨肝事件的告訴人,本來想說大家最近應該關心疫情比較重要,
沒想到還有人關心這件事,都有轉新聞上來。
我就來說說從上次發文之後發生什麼事。
如果大家不知道之前的事情經過,可以看這篇:
[爆卦] 家蒂諾鐵板燒鴨肝裝鵝肝敗訴 #1RLVimmi (Gossiping)
事情經過可以看這邊 再來個簡單的前情提要就是 我和我老婆去高雄家蒂諾鐵板燒溫莎公園店在 2016.9 去吃 餐點裡面有鵝肝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2361520.A.C2C.html
再簡單一點來說,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
-------- 時間流程懶人包 開始 --------
2016.9 我和我老婆去高雄家蒂諾鐵板燒溫莎公園店用餐,點了鵝肝套餐
2016.10 ptt 有員工爆料該店用的不是鵝肝,是鴨肝
我看到打電話去詢問店家,店家承認是用鴨肝。
2016.11 我去報案
2018.7.17 初審判決,李女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刑一年六個月,
沒收7,216元 ( = 我和我老婆的用餐總金額 )。
檢查方和被告都上訴。
( 附註該店家三年下來賣出含鵝肝菜色的套餐3,596份,總銷售金額 1,558萬 )
2019.2.19 二審判決,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初審判決。被告再上訴。
2020.6.4 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還高等法院審判。
2021.5.7,李女改判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15萬 )。不得上訴。
判決書 https://taiwangov.com/OPdUo/gossiping
-------- 時間流程懶人包 結束 --------
不過我想最重要的還是家蒂諾鐵板燒溫莎公園店的負責人李佩珍跟他們的狀況。
簡單來說,李女跟她請的兩個律師的論述:
1. 他們都是用很好的鴨肝,因為 2016年那陣子禽流感鵝肝缺貨才改用鴨肝。
( 但後面會說這是說謊 )
2. 他們會對每個客人說明產品狀況,是我沒有聽到(跟我說的證據呢?沒有)
3. 鵝肝鴨肝本來就混用,而且鴨肝還味道更好,價格更高 。
(去國外網站找同等級鵝肝價格就是比鴨肝高)
4. 菜單上的鵝肝只是其中一道菜,不會用這個來吸引人
(但鵝肝套餐的價格就是比其他套餐的價格更高)
5. 法語 foie gras 本來就含鵝肝跟鴨肝
(但你去國外訂購產品他會明確告訴你這是 duck or goose,
而且該餐廳訂位時也沒要求法語檢定)
甚至在這次重新二審還找了三個證人來證明幾件事,
一個是老客人, 但也大概一年吃個一兩次,還不是每次都有點鵝肝套餐的客人,
律師一方面說我只是這三年唯一提出疑慮的人,我沒聽到是個案。
一方面說老客人可能一年吃個一兩次,他有聽到廚師說明,他就是通則。
可能是符合他們的才叫通則吧?
(這麼說來我兩年吃過兩次,應該也算老客人吧?)
另一個證人是家蒂諾本店就開始在的副主廚,已經在家蒂諾工作十年了,
說之前在美國大家都用鴨肝,所以他覺得用鴨肝是很正常的。
該位副主廚說鐵板燒是講究人與人的連結的料理,
所以他們都會一個個跟客人介紹點的食材,所以客人都知道他們點的是鴨肝。
(各位去用過餐的客人。你們真的有聽過廚師說這是鴨肝嗎?)
不過這位廚師的確有告訴我們一件重要的事:
家蒂諾不只是李女宣稱只有一年用鴨肝換鵝肝、
不只是新聞查出來從溫莎公園店開店以來三年都沒有進鵝肝。
而是家蒂諾至少十年沒有進鵝肝。
禽流感大概2013年才爆發,但家蒂諾至少2011年開始就沒有進過鵝肝了,
真可說是超前部署。
最後一個證人是高餐的老師,說之前在國外有試吃過鵝肝,覺得很腥,
後來都用鴨肝。
該老師被問為什麼中文菜單上不乾脆叫 “鴨肝”時,
該老師也說 "因為大眾就是覺得鵝肝比較有吸引力, 後來我們會希望大家叫肥肝”
所以總結一下,李女請來的證人們就是明白的跟大家說:
1. 家蒂諾至少十年以上用鴨肝裝鵝肝。
2. 大眾覺得鵝肝比鴨肝更有吸引力,而家蒂諾十年來菜單上是鵝肝,但實際是鴨肝。
3. 鵝肝跟鴨肝味道有差。
再用有可能會遺漏的人工方式來提醒客人他是鴨肝
(如果他們真的有再這樣做的話,我個人用餐至少兩次都沒聽過家蒂諾這樣介紹)
就算他們真的是這樣想了,那他們本來就要為自己可能會疏忽而負責
(更別提是不是這樣想了)
這次法院認為菜單上寫鵝肝這就是要吸引客人點菜,而成為詐欺有罪的原因之一。
家蒂諾就是不願意在菜單上用肥肝或鴨肝這種沒有爭議的做法
---直到被爆料才願意改,代表要改只是一天的事情。
李女的辯護團隊真的是非常優秀,
他們說家蒂諾賣出3596份鵝肝套餐,只有我一個人有提出告訴,
代表這是偶發事件,可能根本就是我沒有聽到說明而已。
被對方來診所施壓,被對方從職業公會施壓,被對方從我老婆方面施壓。
「家蒂諾就是希望讓人有家的感覺,她只有一年用鴨肝換鵝肝。」
要求他們登報道歉,他們還嫌這花費太多了,不符合比例原則,就不了了之。
結果就看到新聞爆出李女說謊,發現至少三年都是用鴨肝裝鵝肝。
我後來再給一次機會去聽她們和解,我問她們什麼時後開啟換鴨肝的,
結果李女不敢說話。
現在我知道為什麼了,因為真相是至少十年都用鴨肝,我聽到只會更火大。
他們這樣偷天換日十年後終於爆發出來真相,
然後律師說這是客人自己沒有聽到,我覺得真是非常可愛。
律師堅持說我沒聽到可能是我的問題,退一步來說,就算真的有這個機會發生。
今天法律上是李女要證明他們有說(給我聽),而不是我要證明我沒聽到。
這次重新二審之後從開庭我就一直問她們「證據呢?」
她們一直拿不出來。
副大廚可能有跟別人說(假設他沒說謊)但當天不是他為我料理的。
所以,李女被判刑真的一點都不冤枉。
我比較遺憾的是刑期的部分。
審判長有問雙方求處刑期,檢查官雖然很認真,
但這次檢察官也主動覺得不需要到入監服刑的地步。
李女則是大言不慚的說她無罪。
在判決書上,有提到李女曾經罹癌跟一些其他原因,
所以這次只判五個月,可以易科罰金,還蠻讓人失落的。
十年不法行為,銷售額保守估計至少也有三千萬以上
最後只沒收七千多元,跟十五萬就可以免入監。
從初審這樣打到重新二審,這十五萬對他們來說應該小意思吧?
對這類詐欺店家有多少的遏阻力,我不知道。
總之,我已經做出一個小老百姓可以做的事情了。
前一陣子我在看新聞時,看到MIC口罩裝MIT,看到萊豬如果裝成台灣豬,
我都在想他們的下場會是什麼?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當我在高級餐廳點了一客幾千元的餐點,
我還是有可能會受騙,菜單上寫的是鵝,出來的卻是鴨。
然後店家還會說這是我的問題,不然怎麼這麼多年只有我一個人告她
鴨鵝都可以互換,那產地不同、養法不同的同個產品,似乎也不是太大差異了。
今後對於社會有什麼影響,那就是社會的事了。
就看台灣其他的餐廳,願不願意開始用正確的標示來標明菜色?
台灣人對這樣詐欺成立的餐廳會不會繼續支持,還是只要買一送一就船過水無痕?
2017年的話我再說一次:
你想要怎樣的社會,就從自己去試著改變。
感謝收看,小鄉民下台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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