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加盟「快樂瑪麗安」南海分校的長欣補習班

補習班女負責人林漢凌、女老師劉蕓德與金智儀等3女,被控虐童,今遭判刑。(資料照)

補習班女負責人林漢凌、女老師劉蕓德與金智儀等3女,被控虐童,今遭判刑。(資料照)

2020/12/28 17:4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欣補習班的女負責人林漢凌、女老師劉蕓德與金智儀,涉嫌長期虐待L姓男童長達7年,害L童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被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嫌起訴。台北地院歷經3年時間審理,今判林漢凌有期徒刑3年10月、劉蕓德6月、得易科罰金,認罪和解的金智儀6月、緩刑4年並應向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男童父︰判多久都不夠 小孩童年拿什麼賠

L童父親稍早得知判決結果後向本報強調「無論判多久都不夠重」,另也不會提起民事求償,「我小孩的童年要拿什麼賠?」

L童父親說,希望透過本案讓所有幼教老師都能知所警惕,不再出現虐童事件,另兒子目前已是16歲高一生,案發至今已有時日,兒子經長期治療,身心狀態逐漸好轉。

起訴指出,2006年2歲半的L童赴長欣補習班上學,此後遭凌虐7年,曾被壓頭塞進裝滿冷水的水桶、長時間半蹲、交互蹲跳、跨椅懸空的「桂河大橋」、冬天沖冷水、還有「人體風火輪」(抓住雙腳、頭下腳上旋轉)、用愛的小手毆打等。

林漢凌還在班上指L母在醫院上班,L童「手上有病毒,尿尿有細菌」,逼他全天戴口罩坐教室外,禁止喝水、吃飯、上廁所,也逼他吃有7公分黴菌絲的發霉點心、辣椒水噴臉、穿女裝供她嘲弄等。

北院2017年3月初開庭時,47歲園長林漢凌否認直接照顧L童,各班由導師帶班,否認體罰L童,校內也無「愛的小手」,2009年L童頭部之所以撕裂傷,是他爬到CD櫃上,被掉下來的收音機砸到,她帶去就醫。34歲劉蕓德說自己不是L童的導師,很少接觸到他。

只有36歲金智儀認罪,稱是園長林漢凌指使,且「園長只針對L童,不知他們有什麼過節」;金哽咽承認按壓L童的頭去浸水桶,「林園長說他不乖,叫我這樣處罰他,處罰時她也在場」。面對法官質問:「妳不知道這樣可能殺人未遂嗎?」金哭說:「園長很凶,我很怕她,我也無法想像,當初為什麼這麼聽她的話。」

金智儀也也承認有處罰L童半蹲或叫L童脫光後,在洗手台用冷水沖他身體,又或是抓L童的腳倒立旋轉,用愛的小手打他腳底,另也拿園長帶來的東西,指定要L童吃,她不知是壞掉的牛奶與餿水湯。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最黑暗童年…補習班虐男童7年

補習班負責人林漢凌(紅衣者)到法院開庭,見媒體拍攝躲在律師身後。本報資料照片
補習班負責人林漢凌(紅衣者)到法院開庭,見媒體拍攝躲在律師身後。本報資料照片
補習班女負責人林漢凌,被控二○○六年起凌虐二歲半男童,不但逼吞長黴菌點心、辣椒水噴臉、穿女裝,還以頭塞冷水水桶、半蹲、交互蹲跳、跨椅懸空、抓雙腳頭下腳上等「十大酷刑」虐待男童,時間長達七年,造成男童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台北地院昨天依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判林女三年十月徒刑。

 

同案被控劉姓、金姓女老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其中金女認罪,緩刑四年,提供九十小時義務勞務。皆可上訴。

 

二○○六年男童赴補習班上學,依檢方起訴資料,林女於其他孩童上課時間,指男童母親在醫院上班,男童手上有病毒,尿尿有細菌,逼男童全天戴口罩坐在教室外,禁止他喝水、吃飯、上廁所,還逼迫男童吞下已長滿黴菌點心、以辣椒水噴男童的臉、讓男童穿女裝。

 

檢方查出男童還曾被壓頭塞進裝滿冷水水桶、長時間半蹲、交互蹲跳、跨椅懸空處罰「桂河大橋」,冬天被沖冷水,被處罰抓住雙腳、頭下腳上旋轉的「人體風火輪」。

 

男童曾向母親反映,但林騙稱男童好動才受傷,隔日遭林女更嚴重虐罰,男童長期隱忍,直到小三抵抗上學轉學。

 

台北地院二○一七年三月開庭,林女否認犯行,辯稱學童是由各班導師帶班,未直接照顧男童;男童頭部撕裂傷是自己爬上CD櫃被收音機砸到,與凌虐無關。

 

劉姓女老師稱很少接觸男童,沒有實際負責導師工作,也否認檢方指控。不過金姓女老師認罪,稱是林女指使她虐童,承認處罰男童半蹲、叫男童脫光後用冷水沖身體;金女稱,她曾拿林女帶來的東西給男童吃,但不知是壞掉的牛奶與餿水。處罰男童時林女也在場,她無法想像自己為何要聽林女的話。

 

合議庭指出,林女身為經營者,施虐男童直到國小三年級,犯後飾詞狡辯,有嚴懲必要;劉女、金女也共犯虐童案,也須負刑事責任,考量金女認罪、賠錢獲諒解,給金女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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