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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紅的YouTuber理科太太,近期推出「只要1分鐘就能在家中做子宮頸癌篩檢」影片,除了呈現醫療器材廠商,還附上官網連結,涉及無照醫材廣告。台北市衛生局18日認定違反藥事法屬實,對代言人理科太太及廣告商慧智基因,各開罰20萬,今已開立裁處書並送出,也成為網紅代言醫材遭罰首例。

 

經北市衛生局判定違規屬實、依法裁處如下:

 

1. 理科太太:「慧智子宮頸癌篩檢自採組」Youtube 網路影片 1 支(3-5 分鐘)係理科太太與慧智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由理科太太進行網路公開宣傳推廣,包括 Youtube 影片上架 1 支、及 Facebook 貼文 1 則。經衛生局判定核屬「代言」(或稱薦證)行為,且未具藥商資格援依藥事法第 65 條,裁處20 萬元整。

 

2. 慧智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案內產品係為羅氏人類乳突病毒 核酸檢驗套組,具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衛署醫器輸字第 022725 號),為台灣羅氏醫療診斷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當初與理科太太合作動機是基於與知名度高的網紅合作,希望增加關注,並沒有要進行銷售,沒有事先申請廣告許可字號,公司會檢討。經衛生局判定適用藥事法第 65 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爰依同法第92條裁處20萬元整。

 

北市衛生局呼籲,產品廠商及薦證代言人要謹慎, 除慎選安全產品外,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藥物係指藥品及醫 療器材,各式病毒核酸檢驗套組、血壓計、耳溫槍等均屬醫療器 材,廣告時應由許可證持有藥商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 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業者送驗 核准文件。

(中時 )

2019/03/14

百萬網紅「理科太太」上周四在YouTube和臉書上傳「子宮頸癌自我採檢工具」開箱影片,附上業者網址並標註是「工商時間」,因該廣告並未經過北市衛生局審查通過已經違法。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王明理表示,已要求理科太太在台的經紀公司、慧智基因必須在今日下午5時前移除所有廣告影片和連結,並且在下午到案說明。
 
截至今日上午11時許,檢視理科太太的Youtube頻道,發現皆已將該支影片、貼文刪除,不過慧智基因董事長、婦產科名醫蘇怡寧的臉書「蘇怡寧醫師愛碎念」仍未下架相關貼文。
 
王明理表示,昨日接獲舉報後,廠商向衛生局聲稱沒有要做廣告的意圖,加上是委託別人做行銷,之前完全不知道醫材廣告必須事先申請審查通過。違法刊登廣告已是事實,今日下午將請慧智基因公司代表蘇怡寧、理科太太的台灣經紀人到案說明,進一步了解是否有代言事實、共同行為,按行政罰法第14條釐清代言人法律責任,不過目前得知蘇怡寧將委託公司代表出席。
 
根據藥事法第66條規定,王明理說,藥物廣告屬於許可制,化妝品已經不需要,大部分藥商都知道藥物、醫材廣告必須事先審查,但確實有些行銷公司或經紀公司不曉得。這款產品是羅氏藥廠的合法醫材,但從事廣告沒有事先跟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報備,得到許可證號,就可依據《藥事法》第66條處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依據違規情節、犯意酌情加重,不過一般初犯是罰20萬元。
 
針對衛福部長陳時中上午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希望最高罰到500萬元,王明理認為,如果過去沒有任何違規紀錄,罪刑是否重大到罰500萬,還有一段法律論述,可能要看行為件數、獲取的暴利、招攬多少生意等其他行為,會再請中央解釋。此外,慧智基因還有經營禾馨診所,這件事跟診所是否有關,另涉及醫療法也要釐清。(林芳如/台北報導)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90314/1533001/?itm_source=twad_web&itm_medium=internal&itm_campaign=twad_marquee&itm_content=marquee

理科太太爆紅後,工商合作源源不絕,但近來一支影片「現在只要1分鐘-在家做完子宮頸癌篩檢」,不僅出現醫療器材,還拍到生產公司,並講出產品名稱且附上官網連結,遭質疑涉及醫療器材廣告。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技正黃敬堯說,初步看來算是廣告行為,但尚未查到該產品有提出廣告申請,將展開調查、約談,若確認違規,最高可開罰500萬元。《蘋果》尚未取得理科太太回應。
 
理科太太直接在影片下方標示「太太工商時間」並附上產品官網連結,影片前半段介紹子宮頸癌,接著拿出慧智基因的子宮頸癌篩檢自採組產品,並教導如何使用、取得報告。該影片至今已被觀看近16萬次。
 
黃敬堯表示,只要有產品、公司資訊、廣告宣稱,提供給不特定多數人觀看和了解,就是一種廣告行為;目前初步看來這支影片算是廣告行為,後續會了解是否牽涉廠商提供的資訊,或理科太太一時興起所做的發表,
 
黃敬堯說,如果是藥物、醫材廣告,廠商必須把相關文字、言詞、圖案等事先送衛生局審查,審查通過才能依照審查內容從事廣告行為,違者可依藥事法處2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若一般不清楚的民眾則可能會用輔導方式,但詳細狀況還是要經過調查才能認定,將約談相關廣告主、當事人後綜合研判。

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王明理表示,15日前會約談廠商包括禾馨診所、慧智基因,了解產品到底是屬於診所還是生技公司,做什麼樣的廣告委託、委託個人還是網路平台,是否有網路平台業者支持,簽約的甲乙方分別是誰,最快本周釐清責任歸屬、下周針對違規廠商進行裁處,裁處書出爐時間端視調查進度而定,尚無確切時間。
 
至於理科太太是否有代言、收取價金,連帶責任分攤部分則是第二階段辦理,王明理解釋,因為目前還不確定理科太太是否有簽約代言,還要看委託合約書才能決定是否約談理科太太。

理科太太在影片中直言,是慧智基因蘇怡寧醫師寄給她產品,但蘇怡寧接受《蘋果》訪問時聲稱,不知道有找理科太太合作,對於衛生局要展開調查也沒什麼看法,依法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都是同仁在處理,所以不是很清楚,他不會知道公司所有的事情。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林欣慧說,醫療器材分為一至三級,如棉花棒、紗布等一級醫材,以及衛生棉條、體脂計、保險套等18項二級醫材,若其醫材廣告通過許可,可以在網路播放;經醫療器材系統查詢,理科太太影片中的子宮頸癌篩檢器材有取得一級醫材許可,若該醫材業者事先申請廣告並通過,即可從事網路廣告。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則說,依《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醫療機構為醫療廣告須事先送審,但該則影片中只有出現子宮頸癌篩檢器材,並未出現醫療機構名稱,因此應屬醫材廣告而非醫療廣告。林欣慧則說,該案現在已由台北市衛生局受理,應會釐清事實,再做合適處理。
 
食藥署企科組科長黃建隆說,理科太太於直播時介紹子宮頸癌篩檢器材是否違規代言,將檢視其為廣告共同行為人,或是廣告見證人身分,同時檢視該直播行為是否為廣告,或為醫療行為,若為醫療行為則依《醫療法》處理。(林芳如、沈能元/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313/153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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