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團狗場案外案 桃協錄到狗吃狗

 

私人狗場遭踢爆飼養狀況差‧新北動保處嚴格督導改善

刊登截止日:2016-03-09
【新北市訊】新北市動保處農曆年期間接獲一名伍姓小姐通報,在台北市北投區及新北市淡水區交界山區的一處民間私人狗場傳出飼養狀況差,甚至有狗吃狗的傳聞,新北市動保處不敢大意,大年初一會同雙北市動保警察及台北市動保處前往該私人狗場稽查。現場飼養環境髒亂無比,新北市動保處除立即要求改善犬隻的飼養環境外,每日亦會派員到狗場督促改正,全案現場雖未發現犬隻有死亡情形,但因報案人照片指證歷歷,動保處仍蒐集相關證據,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函送地檢署進行偵辦。

新北市動保處在7日除夕當日接獲報案投訴,在新北市淡水陽明山系與台北市交界約20公尺的一處私人狗場,疑似因狗場主人飼養不當,而使得場內狗狗因飢餓而發生互相啃咬的狀況,新北市動保處馬上於今(8)日前往山裡的保育場勘查,並要求狗場主人到案說明。經查狗場主人是中華民國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陳○成義工,在現場共飼養22隻狗,生命跡象良好,未查獲犬隻屍體,但狗場內堆滿垃圾及糞尿,環境極度髒亂,為維護該場內動物福利,動保處要求狗場主人必須改善狗場的清潔狀況,讓場內的狗可以有個舒適的環境過年,並每日派員密切視察該狗場的改善飼養情況,做好良好的管理。另報案民眾舉證現場死亡動物照片,疑似狗場內犬隻遭啃食,雖陳○成表示不知情,動保處仍將持續蒐集相關事證後,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函送地檢署求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飼主對於其管領的動物,應提供適當、無害、乾淨的食物,及24小時充足的乾淨飲水,且須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活環境。若違反規定而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飼養動物,須為牠們準備良好及舒適的照顧環境,並給予乾淨及充足的飲食,才能維護動物的福祉。

 

2016年02月09日12:55

 

台南地震靠著搜救犬的協助,救出多條人命時,新北市小坪頂山區卻發生嚴重虐犬案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昨天接獲大年初一走春民眾舉報,在淡水小坪頂山區發現一處狗場疑似因長時間無人餵食,出現狗吃狗慘況。

 

 

協會表示,該狗場已存在十餘年,位於小坪頂山區,地處台北市、新北市交界,收容環境長期以來極為惡劣,飄散的濃濃臭味更造成居民困擾。現場義工循著空氣中的屍臭味找尋,赫然發現犬舍角落,有成群黑狗正在啃食另一隻死亡同伴的殘缺肢體,犬舍的水盆內連一滴水也沒有,食盆均汙穢不堪,爬滿老鼠。

 

協會說,協會昨接到舉報後志工趕往現場時,雙北市動保處人員也同一時間趕到,並通知狗場負責人、中華民國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前任理事長陳建成趕抵現場處理,但不准志工錄影搜證,陳建成趕到現場後,看到義工在錄影,卻衝上前痛毆義工。

 

協會理事劉盈如沉痛說,北市及新北市動檢員查案均未配戴攝錄裝備,義工偕同攝影不僅能維護在場眾人的人身安全,並可同步做到完整蒐證。尤其在動檢員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查緝動物虐待案件亟需官民共同合作,才有可能落實執行,況且此案若非民眾通報、義工蒐集到關鍵證物,恐怕又將無法成案。事後桃協也已將蒐證到的虐待影片交給大屯派出所、竹圍派出所及新北市動保處,作為後續移送檢調的證物,並對陳建成提出傷害告訴。

 

協會說,新北市動物保護處組長邱國皓當場表示,因過年期間人手不足,無法當場沒入所有動物,但會於近日再上山逐一施打晶片、清點造冊,對陳嫌虐待動物等事實依法裁罰,另陳建成名下登記還有700多隻狗,也將追蹤、盤查其流向。(戴安瑋/台北報導)

 

2016-02-10 10:26 聯合報 記者張世杰、甘育瑋/台北報導

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在除夕接獲民眾檢舉,在北投小坪頂山區發現一處狗場,疑似因長時間無人餵食,出現「狗吃狗」慘況。雙北市動保處獲報會同警方到場,發現周遭堆滿垃圾及糞尿,環境髒亂,但未查獲犬隻屍體或互相啃咬等狀況,陳姓狗場負責人也否認違法。

不過,投訴人指證歷歷並提供犬隻死亡照片,動保處將陳依違反動保法函送檢方偵辦。新北動保處指出,未來每天都會派員密切視察該狗場的改善情況。

稽查過程中一度爆發衝突,一名義工在現場協助蒐證時,遭北市動檢員要求不准錄影,義工收起攝影機時,陳姓男子上前與義工起爭執。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峯回應,現場稽查的錄影蒐證,屬於動保稽查人員職權,一般義工無權可錄影。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該私人狗場飼養犬隻廿二隻,位在小坪頂山區的狗場,地處台北市、新北市交界處,屬於中華民國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在二○一○年也曾遭舉報發生犬隻互咬死亡事件,當時由北市動保處受理,如今又發生慘劇,動保團體質疑沒有落實執法。

北市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長陳文德解釋,該狗場沒有門牌號碼,僅有「淡水區小坪頂段第七十一地號」,管轄權屬於新北市,二○一○年的通報案相關證據當時也移交由新北市調查。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動保法第廿五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直擊狗場髒臭如煉獄 - 頭條要聞 - 蘋果日報 - 20101121 - 壹蘋果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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