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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網路謠言,接到汽機車燃料費補繳通知書,不可不理會,請儘速繳納

2014/12/3
嘉義區監理所在11月份,針對雲嘉南地區今年度及以前年度未繳納燃料使用費之汽機車車主,以雙掛號通知補繳。
近日雲嘉南地區民眾陸續反映網路臉書(FaceBook)瘋狂轉載汽機車燃料費補繳通知書是詐騙集團寄的,請勿上當等語,嘉義區監理所表示,經查證,謠言起因是補繳通知書投遞聯配合郵局送達所需,印製「訴訟(行政)文書不能送達事由報告書」及「送達證書」,民眾可能是對訴訟(行政)文書有誤解,才會認為是詐騙集團所為。
嘉義區監理所說明,汽機車燃料費補繳通知書確實是行政文書,對於訴訟兩字引起誤傳,未來將予刪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與恐慌。嘉義區監理所特別提醒車主,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間自103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可利用各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郵局、銀行、農會等管道繳納,未收到通知書的車主,也可以至上述超商門市多媒體資訊機補單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此外,嘉義區監理所表示,如對補繳通知書有任何疑問,都可洽下列鄰近公路監理機關詢問:
嘉義區監理所:05-3623939(分機402~410)
嘉義市監理站:05-2770150(分機197)
臺南監理站:(06)2696678(分機107、108、601~603)
麻豆監理站:(06)5723181(分機107)
新營監理站:(06)6352845(分機107)
雲林監理站:(05)5335892(分機107)
東勢監理分站:(05)6991100(分機101)

承辦單位:嘉義區監理所稅費管理課 
聯絡人:黃崇晟05-3623939分機408 

 

2014-12-04

〔記者吳世聰/嘉縣報導〕嘉義區監理所十一月針對雲林到台南市未繳納燃料使用費的機車車主,以郵局雙掛號寄出補繳通知書共四十二萬件,卻因投遞聯配合郵局退件,有一欄「訴訟(行政)文書不能送達事由報告書」,有網友認為「訴訟」文書是詐騙集團的伎倆,在臉書發文「厲害的詐騙」流傳,近日各監理單位查證電話接到手軟,昨天監理所澄清這一通知書「係金ㄟ」。

  • 雙掛號左下方一欄「訴訟(行政)文書不能送達事由報告書」,被網友誤認是詐騙信函。(記者吳世聰攝)

    雙掛號左下方一欄「訴訟(行政)文書不能送達事由報告書」,被網友誤認是詐騙信函。(記者吳世聰攝)

桃園網友質疑詐騙新招

機車燃料使用費往年都是每二年更換行車執照時一併開徵,輕型機車三百元、重型機車四百五十元,去年起取消換行照,改為單獨開徵。

三天前,桃園市許姓網友在臉書上質疑,補繳通知書是厲害的詐騙,留言「差點就傻傻拿去繳了,有夠以假亂真」,經由網路流傳,嘉義區監理所查證電話接到手軟,不斷解釋並強調是真的。

監理所:訴訟2字引疑慮

監理所稅費管理課長蔡嘉春表示,分析網友誤會的原因,在於補繳通知書是以雙掛號寄出,配合郵局退件作業,左下方有一欄「訴訟(行政)文書不能送達事由報告書」,有網友認為「訴訟」二字可疑,誤認是詐騙信函。

他說明,機車燃料費補繳通知書確實是行政文書,對「訴訟」二字引起的誤解,將研擬刪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與恐慌;監理所已上網澄清網路謠言,籲請網友勿再轉發。

監理所也提醒車主,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間到本月三十一日止,可利用各超商、郵局、銀行、農會等管道繳納,如逾期繳納未滿一個月罰鍰三百元、一個月以上六百元,且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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