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一罰 加強制工作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葉智揚成立2家瓦斯管路設備行,假冒陽明山瓦斯、欣欣瓦斯人員,上門騙民眾安裝瓦斯安全裝置,高等法院認定他涉144件詐欺罪、3件詐欺未遂罪,並認定有「犯罪習慣」,依一罪一罰重判他5年,可易科罰金180萬元,且須強制工作3年定讞,相當罕見。

之前只判拘役還緩刑

現年36歲的葉智揚在95、97年,冒用大台北瓦斯等知名公司名義,犯下相同詐欺案遭判刑紀錄,但2案只各判50天拘役、4月徒刑,且獲緩刑3年。

99年,葉智揚重操舊業,明知陽明山瓦斯、欣欣瓦斯是安裝天然氣的大廠,刻意在北市以「陽明山」及「欣欣」為名,成立2家瓦斯管路設備行。

葉某假冒「陽明山瓦斯」、「欣欣瓦斯」公司名義,寄瓦斯服務通知給被害民眾,再由他或陳姓員工等人手持瓦斯偵測器,穿 類似2家瓦斯公司的工作服並配戴工作證,混入被害民眾住家。

葉等人拿出瓦斯偵測器做出安檢模樣,偵測器果然如其預期發出「嗶、嗶」聲響,葉某等人就向住戶佯稱「瓦斯漏氣了」,或「你家的瓦斯器材老舊,恐怕會很危險」,騙取民眾安裝「超流量遮斷開關」等安全裝置,費用從2000元至5000元不等,多名民眾受騙後報警。

100年1月,葉男在詐得陳姓婦人拿出2950元購買器材後,被據報趕到的警員查獲。葉男應訊否認詐欺,辯稱推銷時都有向被害人表明並非瓦斯公司,而是瓦斯管路設備行;律師則指稱,寄給住戶的服務通知上已說明相關事項,住戶可拒絕安檢;至於工作服,和陽明山瓦斯2家公司並非同款式,不至於誤認。一審判葉男3年半徒刑,他不服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時,一名老婦哭訴葉故意選在家中只有老人時來安檢;魏姓婦人則請求法院「不要再讓別人受害」;另一黃姓女子指證「我本來不想換,他就不高興,而且他個子很大,我一個人在家,很害怕。」法官認為葉之前已2度犯下相同詐欺案,這次又故技重施,被害人達147人,研判還有人受害但未報案,故將葉重判定讞。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不肖業者假借瓦斯漏氣需更換器材為由詐欺時有所聞,瓦斯業者指出,「天然氣事業法」要求各天然瓦斯公司在安全檢查前,應寄發通知單指名通知個別用戶,再由配戴各瓦斯公司服務證的檢查人員按時前往。

業者提醒,以上安檢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是更換瓦斯器材,正牌瓦斯公司不會現場收取現金,而是併入下期帳單,應提防受騙。

瓦斯業者指出,這類「假安檢、真推銷」的詐騙手法本薄利豐,如瓦斯遮斷閥不到300元成本,通常可賣給受害民眾達2、3000元,加上民眾非常重視消防安全,較捨得花錢購買,使得這類詐騙案幾乎每天上演。

前年7月間,新北市中、永和、新店等地,出現推銷瓦斯遮斷閥、偵測器的詐騙集團,採取制式化的標準作案(業)模式(即SOP),如寄發服務通知、穿著類似某大瓦斯公司的工作服、持工作證,取信被害人開門,並謊稱有瓦斯漏氣,幾乎是「天衣無縫」。新北市警方初步調查,約有200人受騙購買,但該集團所賣瓦斯遮斷閥成本僅約280元,賣價竟高達2900元。

瓦斯業者提醒民眾,遇來歷不明的安檢人員,若僅單身女子或老人在家,可請對方改天再來,勿輕易開門;必須詳細核對對方證件、工作服上公司名稱是否相符,必要時可打對方公司電話確認後,才能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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